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八项举措助老区贫困县脱贫
时间:2019-11-05 17:57:0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消息 10月23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印发《关于用好政策进一步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推出8项21条举措,助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贫困县脱贫“摘帽”。安徽厅明确,从今年起在省原单列计划基础上,为各县增加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安徽厅提出,扶贫项目建设确需修改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不受次数和面积限制依法进行。对于民生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受理用地申请。
为做好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安徽厅明确,老区贫困县重大建设项目符合使用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优先予以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原则上不受年度计划限制。
在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方面,安徽厅提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总量的10%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或按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总量的20%给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奖励。对必须的各类生产、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和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服务企业。
安徽厅强调,对老区深度贫困县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并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确认函前提下,可享受边建设边报批用地的特殊政策。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确实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按补改结合方式落实。对为老区深度贫困县服务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办理。
为提升服务效能,每年安徽厅党组不少于2次赴部分老区贫困县听取意见建议,并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市局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安徽厅每年举办1次针对老区贫困县扶贫政策培训班。同时,老区贫困县属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洪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