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打错名字,法庭当庭释放,港警再抓!

时间:2019-11-05 10:13: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检方打错名字,法庭当庭释放,港警再抓!

【文/观察者网 李焕宇】

据香港《大公报》11月4日报道,警方前日捣毁一“军火库”,拘捕5人。但在法院开庭当天,由于律政司打错被告的英文名字和罪名,致使法官质疑检控无效,控罪方最终决定撤回指控,法庭当庭释放被告。

不过上百名港警早已经在法院外戒备,遭当庭释放的被告最终登上警车,再度被捕。

报道称,港警前日在湾仔捣毁一“军火库”,检获逾百支汽油弹、伸缩警棍、胡椒喷雾、防毒面罩等物品,共拘捕年龄界乎19至24岁的四男一女。

据港媒报道,五人分别是郑锦辉(21岁,城大学生)、杨泳茹(22岁,学生)、丘建威(24岁,无业)、莫礼滔(21岁,学生)、黄建棋(19,地盘工人),被同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即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59瓶气油,79瓶半制成气油弹。

但在4日开庭当天,辩方大律师指出,控罪方在检控同意书上将第三被告丘建威的英文姓名打错,即把Yau Kin Wai打成Yau Kai Fai,而所控罪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同样漏打了“管有(Custody)”,质疑检控同意书无效,要求撤销控罪,立即释放被告。

控方承认,是律政司在检控同意书及英文控罪书上打错被告姓名,但中文版没有问题。法官钱礼指出,本庭为英文审讯,控罪出错会影响罪行性质,要求控方做出修改。

控方在休庭后呈上了修正好的检控同意书。但辩方表示,并不能单纯修改错误,现有检控同意书无效,按法例须撤销原有的案件编号,重新以全新的案件编号及控罪检控再处理。

法官钱礼认同辩方观点,也质疑控罪无效,若如此法庭对被告已无司法管辖权。

最终,在本案三度押后过后,控方决定撤回控罪,以新的控罪书拘捕被告。法庭方面也就此撤回案件,除就医2人外的3人获当庭释放,也不会下达逮捕令。

控方在庭外透露,会尽快拘捕和起诉涉案被告,而检控程序出错是律政司人员的疏忽,与警方无关。

警方在法院大楼外戒备

“尽快”有多快?港媒称,就在开庭的法庭外,100名防暴警员及10辆警车严阵以待,等候被撤销控罪的的被告。

晚上6点30分,3名被告被当庭释放,到了8点,三名被告在律师陪同下在法院门外登上警车,再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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