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厦十年,我只想有个家!可现在有房不能住,还背一身债!”厦门这个小区的业主怒了…
时间:2019-11-01 00:28:2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NO.1761
“有家不能回,厦门业主苦不堪言”
文:小喵
相信不少来厦打拼的外地人
都想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有了房子,才算有了家
可是,有人辛苦赚钱买了房子
却跟没买一样
小孩无法入学,还背了一身债
简直苦不堪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厦门和谐天下小区延迟3年不交房
业主叫苦不迭
厦门和谐天下小区位于同安西柯镇,按合同应在2016年12月31日交房,却至今仍然未完工。
据了解,和谐天下小区目前未交房的大部分为1期和2期的业主,其中大部分业主都是辛苦在厦打拼多年,就希望能在这里安家,早日有个归属。
可到了合同上签订的交房日期,他们的房子也没能如期拿到,这三年间他们也算不清找了开发商多少回。
因为迟迟不交房,业主们叫苦不迭:
“一辈子就买这一套房,结果住不上”
@业主吴先生
开发商也没答应什么时候交房,就这样子一直拖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子,这样子我们老百姓很苦啊,一辈子赚的钱就买这一套房,他也不给我们。
“来厦10年,就想在这有个家”
@业主吴女士
我们在这里打工10年了,本来想在这里有个家,现在结果呢,房子也拿不到,房贷也付不起。
“小孩没办法上学,需要两地跑
来回20公里”
业主@邓先生
房子买了是为了小孩子读书,我两个小孩,一个9岁,一个6岁,现在搞得是上小学两地跑,来回就要20公里,非常不方便。
“又要交房租,又要还房贷”
@业主吴先生
又要交房租,又要还房贷,压力很大,还有小孩无法入户厦门,入户也入户不了,我们上学也难上。
那这个房子原本要什么时候交房的呢?根据当时的合同约定,本应在2016年的12月31日就要交房子给他们,如今将近3年了,房子仍不知何时到手。
这也不难理解业主的愤怒了,厦门的房价不算低,大家辛辛苦苦打拼半辈子买的房子却迟迟住不上,还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搁谁身上都无法接受。那对于这种情况,开发商有没有个说法呢?
开发商拒不出面回应
延期原因未知
当记者来到售楼中心询问售楼经理为何迟迟不交房时,售楼经理是这样回答的:
我觉得这块的东西要找我们工程部的负责人,要不让我们的领导给您回答好吧?
该售楼中心的经理,推说要领导才能回复记者的问题,却没想到在当天的采访中就一去不复返了。
业主们更是万般无奈,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
镇政府介入调查,预计11月底竣工
和谐天下开发商惠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始终没有工作人员能给这些业主一个确定的时间,记者当天也找到了楼盘所在的西柯镇政府,从工作人员那我们得知,目前进展缓慢原因主要是在资金问题上,而相关部门也介入协调此事的进展。
西柯镇颜副书记告诉记者:
我们会采取公开透明的制度,把开发商的资金监管起来,绝对不能挪为它用,如果业主需要去看工程进度,将由政府组织。
现在所有的工程已完成近95%,正常情况下,工程预计11月底竣工。
楼盘因资金问题,曾一度陷入停滞的境地,交房更是遥遥无期,好在西柯镇政府及时介入,并协调了解决方法,让这些业主看到了希望。
小鱼君也跟着舒了一口气,对于普通人家,买房子不是小事,问题能够早日解决,早日住进新家才是大家最大的心愿。
而对于延期交房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相信也有不少业主都吃过哑巴亏,因为开发商的一句“不可抗力”的金字招牌,就能让购房者有苦说不出。
那么对于延期交房,购房者们要如何避免被开发商忽悠呢?
交房延期的判定
延期交房:即开放商交房日期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这其中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交房的认定
1.一般在购房合同中会约定交房的条件,达到条件,把钥匙交给购房者,视为开发商交房。
2.若合同中约定“入住”为交房条件,则购房者需注意,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入住的条件,即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等)。
3.开放商为了逃避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时会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要求购房者收房。
此时,购房者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若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二、不得不说的“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
2.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举证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
那么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要怎么办呢?
延期交房导致的后果
1.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
2)合同无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配图 图文无关
2.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1)当出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解除。
2)如果没有约定,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
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损失
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注意: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金额。
除了以上这些,购房者还需要注意这几点……
注意事项
1.留心收集和保留证据
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
2.注意诉讼时效
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者有权起诉解除合同或提起仲裁。诉讼时效为自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两年内,购房者应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延迟交房申请退房条件
一般延迟交付的时间在30-90天以内,如果超过期限未交房,则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房,并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定金利息。
小鱼君希望开发商们都能够言而有信
延期交房的情况不会再出现
而如果真的碰到这样的情况
购房者们也不要慌
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在厦门居有定所
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图文来源:第一帮帮团、yes厦门、厦门理想家俱乐部、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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