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商界·评论|吐槽化肥被拘引恐慌,保护企业不应滥用公权力
时间:2019-10-31 23:37:5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撰文/孙涛统筹/刘金】最近鄂尔多斯一位村民吐槽化肥含量不够被拘留的事情引起公众热议。
据警方通报,8月25日至26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镇村民梁某某在没有购买使用某化肥公司的化肥,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化肥公司的化肥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在一个50人的微信群内发表该化肥公司含量不够等言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来源于红星新闻)
接到报案后,杭锦旗公安局吉日嘎朗图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经查,梁某某在微信群内发表的不当言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嫌疑人梁某某现已被杭锦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8日。
有评论对警方的行为表示质疑,问当地公安同样在“没有购买使用”该化肥的情况下,警方就认定化肥含量是够的,有没有科学检验作为证据支撑?还是直接拿了企业方面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就认定了谎言?
通告中没有表明相关部门去调查了化肥的质量问题。这样的行为是为了合法保护企业还是偏袒企业?
另外,据对外公开的行政拘留书显示,警方认为是梁某某的言论,“造成20余名村民聚集,并用拉横幅、四轮车堵大门等形式进行维权”,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梁某某的行为导致“20余名村民聚集,并用拉横幅、四轮车堵大门等形式进行维权”的结果是如何论证的?
一句话就可以让20余名村民去拉横幅,不免让人难以相信,更让人会想,20余名村民是不是和化肥厂本来就有矛盾?仅凭一句话就去堵门,是否有客观证据证实?
在内蒙传言吃饺子不蘸酱油是要进监狱的…这个真假待定,而当地警方抓捕广东医生谭秦东却是实实在在的事情,让人知道了当地公权力的滥用以及对当地企业的过度保护,警方这么做的初衷不排除为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维护地方经济发展。但这样的行为导致的结果是否会背离初衷?
回到梁某某吐槽化肥被拘一事,将来这家化肥厂的名字被公众知道后,消费者会不会想对这家化肥企吐槽就被抓,将来要对企业不满如果维权可能会被抓起来。而不维权只能自己吃亏,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改用别的化肥厂生产的化肥?
当地公安对梁某某的处置,有可能把这家化肥厂的牌子给砸了。
内蒙古某地公安机关“抓捕吐槽鸿茅药酒医生”,鸿茅药酒的销售量下滑,估计对当地税收和经济发展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恐怕与当地公安抓人的初衷是相反的。
并不是公权力滥用就可以封住天下人悠悠众口,就能保护企业发展壮大并为当地经济发展做贡献。国内外大企业哪一家是靠随便抓人发展壮大起来的?
2019年年初,内蒙古某法院一判决书显示,当地乳企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说山西女奶农串奶,导致奶农损失400万元,奶农发贴维权,却被判损害企业商誉罪被判一年,这份判决客观上了证明了是乳企店大欺客导致了奶农的损失,还让她遭受牢狱之灾。这个女奶农出狱牛场破产,负债千万,并且因婚姻破裂已经无家可归。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是企业在没证据的情况说女奶农串奶开始的,乳企给奶农造成损失引起的事情,结果女奶农承担了一切后果。这家乳企是否触犯了法律?公检法在办案中却只抓女奶农的瑕玼,却对乳企诬陷其串奶损失数百万的事置之不理。
这是不是客观上在偏袒乳企?有心的消费者会不会想,这家企业如此强势,公检法如此偏袒,将来喝他家的奶如果出了问题,在维权时会不会遭受牢狱之灾?并且这家乳企历史上生产过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有的消费者可能会避而远之。
曾有知名人士曾经站出来说抵制某乳企的产品,因为只要惹这家企业不高兴,可能它就会抓人,抓人的路费还是消费者出的。
目前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尚不发达,对企业的这种颟顸行为并不敏感。甚至自己的孩子吃了毒奶粉受伤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并继续消费这种企业的产品。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选择的范围越来越大,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对随便动用公权力抓人的企业必然会敬而远之。
针对吐槽化肥被拘事件,某媒体发表评论文章认为,对恶意诽谤,甚至煽动者,应该依法亮剑,但也要给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正当吐槽留下空间,毕竟微信群里的聊天,不是外交部发言人的发言,不可能字斟句酌,难免有表述不严谨、夸张的地方。
面对企业,消费者就是弱者,公权力应该向弱者倾斜,但实际操作是对强者提供过度的保护,面对滥用公权的企业,弱者除了用脚投票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他们不知道哪一天哪句不谨慎的言行就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保护企业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要限制某些公权力的膨胀,让企业通过市场洗礼、通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发展壮大,而不需要公权力来过分维护,否则企业必然成为温室里的花朵,最终被市场淘汰,受损的还是当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