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例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12人被判刑
时间:2019-11-21 17:00:5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宁波首例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 12人被判刑
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21日通报,11月12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邢某祥、郑某标等1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对被告人邢某祥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8.3万元;对被告人郑某标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至9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宁波首例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实习记者 杨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姜泽菲(EK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