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学习,超纲教学,都怪校外培训机构?专家聚首北京论减负
时间:2019-11-15 01:13:0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如何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推进减负目标的实现?
11月13日, “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与治理研讨会暨第二届在线教育发展峰会”在北京举行。
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向,到它的使命角色,从减负到超纲教学,业界专家与学校、企业代表展开热议。
观点对碰
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卢晓中:
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要保护其多样性个性化
校外培训治理的方向是协同育人,校内校外协同育人。除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也是教育机构,它的使命、理念、目标方面也是着眼于培养人。但在实际情况下,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在一些具体的价值诉求上,可能会有差异,或各行其是。
但既然他们有共同的使命、理念、目标、价值追求,若从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治理的方向来看,就应该是如何在共同价值基础上建立协同育人的体系,使这种共同的东西真正转化为育人的能量、能力与成效。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我认为也要保护它的多样性、个性化。如果规范化治理的结果最终变成校外机构“千机构一面”也不行。当然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与学校协同育人,这就需要与学校互相沟通、互相了解,最终成为育人的共同体。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
课外培训应放在素质教育方面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小学阶段课外培训的功能主要应该是在素质教育方面,像艺术和体育等培训。比如韩国的培训非常火爆,但主要是在高中阶段,小学生就是学钢琴、体育等,钢琴还不允许考级。
对于培训机构,如果作为一个有理想、有需求的社会事业,我个人认为更重要的是转型发展,也就是超越之前严重的应试教育、分数竞争的阶段。目前整个基础教育在换频道、换赛场,培训机构也应该适应这种转变,转型发展,这个概念挺重要的。
博实乐顺德碧桂园实验学校总校长陈钱林:
培训机构应在个性化教育上发力
我个人觉得,校外培训越来越繁荣应该是个好事,家长有了更多选择。但在发展过程中,在管理等方面出现各种乱象。
社会培训机构的从业者首先是社会人,就应遵守道德,遵守法律。“希望社会因我们存在而更加美好”,应该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作为社会人做到“因我们这个培训更美好”,应该是自律的底线。
同时作为职业人,校外培训机构与校内分工有区别。学校教育有自身优点,比如对学科知识体系学习更系统,育人与教学有机融合等。但同时存在公立学校教师编制不充足,个性教育方面较薄弱等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职业人”,应该更多地在个性化教育方面(发力)。
做培训机构,不是一般的企业,也是教育者,要做教育本真的东西。教学最本真的就是让孩子构建合适的学习方式,即个性化教育,每个孩子高效学习、快乐学习。同时引领人的精神成长,育人、立德树人。作为培训机构,你是教育人,在个性化学习和立德树人方面,要更加自律。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首席财务官杨志辉:
超纲教学是饮鸩止渴的行为
教育企业天然具备公益属性,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来讲,教书育人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企业把自身经营好,提高效率,给学生、家长提供更好的服务,本身就是有社会价值的。当然有时企业的逐利性和社会责任会有矛盾,有冲突,这时怎么办?得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当没有社会价值时,企业价值也就不存在了。同时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积累,一定要回馈社会。
关于超纲教学,这是一个饮鸩止渴的行为,我们坚决反对。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家都站起来,谁都看不见舞台上精彩的表演。
卓越教育联合创始人周贵:
超前学习只适合一部分拔尖学生
不管是企业或非企业,组织得以存在发展一定是有其社会价值,这是它的使命。如果企业不能良性发展,不能自我成长,赚不到钱,资金链断了,跑路了,也是不道德的,它没法对学生负责。对培训机构来说,必须是要有情怀,有社会担当的,不然它是无法生存和长久发展的。
做超前学习,利用家长的焦虑是可以促进营收,但我们的口号“向未来生长”,希望学生家长更着眼未来。超前学习要根据因材施教的原理,只适合一部分特别拔尖的学生,不适合全体人员,建议大部分人留更多时间在其他素质、能力等课堂上,而不是把时间花在超前上。
统筹:南都记者 梁艳燕 叶斯茗
采写:南都记者 梁艳燕 叶斯茗 贺蓓 吴单 马嘉璐
编辑: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