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机关建立“3211”模式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时间:2019-11-12 10:03:1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泉州市检察机关建立“3211”模式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主题教育以来,泉州市检察院聚焦群众关心的紧迫问题抓整治,创新机制举措为民解难题,针对全市轻刑案件比例较高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偏低的问题,紧抓“3个环节、2类主体、1条通道、1组数据”,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达到了鼓励促使更多的犯罪人认罪服法,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减轻当事人讼累的制度预期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对6047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10月份,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达76.67%,环比上升14.23个百分点。

全面适用,“三个环节”全覆盖

两级检察院主动跟进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会商协作,全部完成与相关部门的机制衔接建设,形成检察主导、侦捕诉审衔接、多方协作参与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格局,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侦查(调查)、审查起诉、审判三大环节的适用全覆盖。市检察院联合市监察委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对在调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衔接作出规范要求。

平等适用,“两类主体”零遗漏

紧盯“制度适用平等”,针对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的不同建立不同的认罪认罚适用工作机制,建立羁押类犯罪嫌疑人 “入所动员 驻所律师 悔罪赔偿 从宽处罚”工作机制,非羁押类犯罪嫌疑人“候谈宣讲 驻院律师 认罪认罚 悔罪、和解 从宽处罚”工作机制,一律主动进行认罪认罚动员;推进“权利保障平等”,在看守所、检察机关均设立值班律师,对每一起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一律全过程参与;保障“幅度考量平等”,不论之前是否被羁押,一律平等考量从宽幅度及缓刑适用。实施以来有4425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减负增效,“绿色通道”提速快

从减负与增效两方面寻求解决机制。在法律文书上加盖“认罪认罚”标志,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配置诉审专业化团队,实现类案快速流转。编制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流程图及简易法律文书,指导各基层检察院实行 “四简化、四集中”的办案模式,进一步简化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批程序、文书制作、讯问过程、庭审等程序,加强集中办理,缩短经办流程,切实减轻程序性负担。在全市11个基层检察院和8个看守所均设立值班律师点,通过走访司法局、律协等部门,协调落实值班律师专项经费、市区律师资源共享及统筹调配等配套制度,极大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案件1220件,均在10日内审结,诉讼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精准量刑,“区域数据”显神威

牢牢把握“量刑建议”这一关键,通过细化基准、精准幅度,提升量刑精准性,彰显量刑激励。引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与北大法宝公司协作在省内率先使用“区域化量刑平衡系统”,通过设定地域内已判决同类案件的量刑区间进行大数据演算,预判案件量刑幅度,更有针对性地根据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等提出更具人性化的量刑建议。石狮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制定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的量刑评议表,区分汽车及摩托车等情况,明确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罚金幅度,逐渐摸索出一套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量刑模式。今年以来,该院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占比79.8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78%。南安市检察院根据侦诉审不同阶段的认罪认罚,综合提出5%-40%的“阶梯化”从宽幅度,把量刑减让的尺度公开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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