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李沧区七部门联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简报
时间:2019-11-09 18:09:0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11月份李沧区七部门联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简报
温馨提示
李沧教育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具有两证: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根据工作安排,11月7日,区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李沧分局、消防大队再次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行动。本次检查机构4家,具体情况如下:
李沧区具备正规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列表 (截至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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