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带量采购来了
时间:2021-05-26 12:05:2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专项带量采购,来了?
近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两则联盟带量采购通知,分别涉及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
常用药品联盟带量采购,联盟地区为重庆、湖北、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省(市、区),共涉及35个常用药品,包括伏格列波糖口服常释剂型、乌拉地尔注射剂、非洛地平缓控释剂型、普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大品种。
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联盟地区为重庆、河南、广西、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省(市、区),共涉及21个短缺药品,包括甲氨蝶呤注射液、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等众多近年来经常出现短缺的廉价药、急救药。
对于常用药品带量采购,大家应该都已经很熟悉。根据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提到,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经过前几批国家集采,以及目前各地开展的联盟带量采购、省级带量采购,大家对于这个领域的药品集采逐渐已经形成共识。
而对于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相信大家都觉得挺陌生的,尤其是“短缺药”“保供稳价”这几个字眼,以及这些字眼和带量采购放在一起。经过这么多轮带量采购的洗礼,在我们潜意识里,带量采购的根本目的就是降药价。但是对于短缺药而言,很多是价格很便宜的廉价药,又或是临床供应紧张的急抢救药,按道理这些药品与带量采购、降价是扯不上联系的。
事实上,在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到了短缺药,要求积极探索“孤儿药”、短缺药的适宜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从这一点看,短缺药是在带量采购的考虑范围的,且与生物类似药、中成药一样,将由专项带量采购的形式开展。但是,此带量采购非彼带量采购。
笔者认为,不同于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品种,短缺药的带量采购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降价,更多是保证供应,或许会采取打包购买、储备购买的方式,让临床有药可用,真正解决临床短缺问题,对于提高民众用药可及性来说,将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从重庆牵头的9省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文件来看,也提到“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促进短缺药品市场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抑制价格过快上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采购目录遴选的标准,也是遴选部分临床必需、供应短缺、价格涨幅较大的药品。此外,本次带量采购项目全称中的“保供稳价”也体现了这一点。
2、为何要带量采购?
众所周知,近年来关于短缺药的问题,除了短缺还有涨价,这也是上述9省带量采购为什么提到“保供稳价”的原因。
据insight数据库显示,很多临床经常短缺的急救药,价格在2013 年之前均保持比较稳定,在2013 年后才逐渐出现药物价格小幅上升。然而从2018 年开始,很多急救药的价格却开始飙升,涨幅基本在 10 倍以上甚至高达70 倍。
近年来,一些药品由于原料药被垄断涨价,导致制剂价格飙升、缺货、断货的事时常发生。很多省份发布通知称短缺药品缺货,其原因都是由于原料药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无法保证供应。
此外,据专业机构分析,从近年来的数据来看,多家原料药生产业绩出现了大幅上涨。但是回过头来看,为什么原料药生产业绩上涨,制剂生产企业反而停产了?根本原因还是药品利润的问题。很多急救药是临床必需但是需求量小,对于生产厂家的积极性影响较大。
因此,很对生产厂家不得不减少甚至放弃这些急救药品的生产。而对于行业出现的这种乱象,国家相关部门也已出手整治,同时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在供应保障方面,在2017年6月,原国家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提出,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
本次9省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有针对性地对短缺药进行战略性购买,将从根本上破解短缺药临床用药难题。
根据采购文件,本次带量采购的约定采购量为:
1、联盟采购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以联盟采购地区医疗机构各品种实际上报年度采购需求量的 80%累加确定。
2、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药品采购量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的10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第一顺位企业优先在供应地区中选择1个供应区域,优先选择完毕后,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所有拟中选企业按顺位依次交替确认剩余供应区域;实际中选企业为 3 家及以上的,企业按顺序分配原则,轮选确定约定采购量。
中选企业数量,根据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