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06 08:36:0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化海南省“打伞破网”专项行动,日前,省纪委监委对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郭祥理、县政府原副县长周开东为黄鸿发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以黄鸿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多年来在昌江地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树立非法权威、牟取非法利益,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郭祥理明知黄鸿发涉黑组织的种种恶行,却放任其儿子与黑恶势力长期交往、合作经营驾校,同时为黄鸿发涉黑组织的违法建筑协调关系补办手续,干扰国家机关正常执法活动;在昌江县市民广场改造等工程项目中,郭祥理为黄鸿发涉黑组织成员黄应祥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90.5万元。郭祥理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郭祥理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周开东明知黄鸿发涉黑组织长期在昌江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然接受黄鸿发及其团伙成员的宴请、礼品,并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其违法建设、非法采砂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周开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周开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海口市农业局原副局长兼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顾贫为陈恒贵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4年以来,陈恒贵涉黑组织通过借助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打击竞争对手和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迫使在琼州海峡从事非法运输活体动物的企业和个人向其交纳“保护费”、运输费和码头费等费用。顾贫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恒贵运输活体动物违规进岛等经营活动给予保护,授意下属予以“关照”,非法收受陈恒贵人民币117万元。顾贫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4月,顾贫受到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五指山市公安局河北派出所原所长陈伟雄为陈伟光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陈伟光团伙长期在五指山市烟酒公司一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群众称为“烟酒帮”。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10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打压、排挤竞争对手,非法控制五指山市砂石价格,非法垄断五指山市混凝土供应市场,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陈伟光胞兄陈伟雄担任五指山市公安局河北派出所所长期间,该所对辖区内发生涉及“烟酒帮”团伙的刑事案件,没有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研究部署查处,致使“烟酒帮”不断坐大成势、日益猖獗,寻衅滋事、吸毒贩毒、敲诈勒索等案件多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陈伟雄还收受“烟酒帮”赠予的价值150万元“干股”等。2018年,陈伟雄为掩盖事实真相,多次教唆他人销毁有关书证、作伪证,与他人订立虚假协议,建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2019年7月,陈伟雄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从上述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应在领导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却丧失理想信念、阳奉阴违,与涉黑组织人员吃吃喝喝、合作敛财,充当“保护伞”,严重破坏党的形象;有的本应牢记宗旨、服务商户、打击违法行为,却私欲膨胀、毫无敬畏,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本应是保护一方平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安民警,却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任由黑恶团伙不断坐大成势、欺压群众,自己执法犯法、目无法纪、毫无敬畏。上述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了群众利益,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打击。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拥护。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由深挖根治转向长效长治的关键时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发扬斗争精神,深入贯彻“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与政法机关同向发力,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放,紧盯专项斗争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持续保持“打伞破网”的强大攻势,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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