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征医院脱水机及冰冻切片机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08 20:06:5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脱水机及冰冻切片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1422144406@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包件1:2021-JH1902-W1223包件2:2021-JH1902-W1224
项目名称:脱水机及冰冻切片机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1422144406@qq.com
方式: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转账支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长征医院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1-81885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陈老师、王老师 19521433526、15321433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19521433526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脱水机 | 详见第六章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冰冻切片机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共分2个包件,每个包件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