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皮肤激光治疗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2025-01-23 12:09:1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Z3470295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皮肤激光治疗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2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263号     联系方式:020-2229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1060/ 37860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梓慧/李家荣     电  话:020-37861060/ 3786053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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