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大额储蓄利息:天津银行20万大额存款利息
时间:2023-02-18 11:36:0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央行决定,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加快利率市改。
调整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
(一)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6%下调至4.35%,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75%下调至1.5%,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活期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三)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35%下调至1.1%,下调0.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天津银行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TianjinCO.,LTD.),简称天津银行(BankofTianjin),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578,总部位于天津。截至2019年末,公司注册资本60.71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511.77亿元人民币。在股权结构中,内资法人股占比65.54%,H股占比29.07%,内资自然人股占比5.39%。
主要股东有: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9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95%;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2%;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8.02%,中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9%,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3%。
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经央行批准,在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成为首批获准组建的5家城市合作银行之一。1998年8月,按照要求,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6年,引入澳新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2007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石家庄、上海、济南、成都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2016年3月,在香港上市,成为天津市国有企业IPO募集资金最高和资产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
截至2019年末,天津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有1家营业部、6家中心支行、7家一级分行及6家二级分行,共计226家营业机构。出资设立了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村镇银行以及宁夏和新疆自治区7家津汇村镇银行,机构布局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
天津银行人民币存款利率2022一览表
天津银行2022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通告
天津银行将于2022年1月5日-3月31日发行2022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产品简介
个人大额存单是我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电子化凭证,是具有标准化期限、最低投资金额要求、市场化定价的存款产品。按照央行相关法规,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二、产品信息
三、发行渠道
天津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四、发行对象
持有我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结算账户)的个人客户。
五、转让规则
本期产品不可转让。
友情提示
新客户指购买日前30天内(含购买日)在我行新开客户号的客户,且在此之前从未在我行有过开户记录,曾经开户但已注销的客户视为老客户。
本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罄为止,产品剩余额度可通过我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大额存单”交易实时查询。
请您在认购前仔细阅读《天津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及《天津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新客户专属)》。
天津银行关于调整海鸥存及幸福存单产品利率的通告
我行将于2022年4月20日起调整海鸥存及幸福存单产品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二、注意事项
1.自2022年4月20日起(含当日),客户办理我行海鸥存(3年期、5年期)、幸福存单(3年期)产品将按调整后的利率计付利息,幸福存单及海鸥存其他期限产品利率不作调整。
2.我行各分支机构原则上执行总行统一利率,如遇利率不一致,请以当地营业机构为准。
3.存量产品仍按调整前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天津银行关于停发2022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及发行第三期个人大额存单的通告
我行将于2022年4月20日停发2022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并于2022年4月20日-5月19日发行2022年第三期个人大额存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产品简介
个人大额存单是我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电子化凭证,是具有标准化期限、最低投资金额要求、市场化定价的存款产品。按照人民银行相关法规,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二、第三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信息
三、发行渠道
天津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四、购买凭证
我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结算账户)
五、转让规则
本期产品不可转让。
友情提示
本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罄为止,产品剩余额度可通过我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大额存单”交易实时查询。
天津银行2022年第四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通告
我行将于2022年5月20日-8月31日发行2022年第四期个人大额存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产品简介
个人大额存单是我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电子化凭证,是具有标准化期限、最低投资金额要求、市场化定价的存款产品。按照人民银行相关法规,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二、产品信息
三、发行渠道
天津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四、发行对象
持有我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结算账户)的个人客户。
五、转让规则
本期产品不可转让。
友情提示
本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罄为止,产品剩余额度可通过我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大额存单”交易实时查询。
请您在认购前仔细阅读《天津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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