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马克杯!成都男子告了144家商户!8年来再不敢走楼底
时间:2019-11-19 18:21:1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011年8月15日,陈涛和女友骑电瓶车路过成都提督街锦阳商厦楼下时,被一个突然从空中落下的陶瓷马克杯砸中了头部,当场倒地。此后,商厦整栋大楼的商户全部成为被告。
这起长达三年引发全国关注的高空坠物案于2014年6月迎来了法院判决。法院判决124家被告承担责任,补偿陈涛15万余元。不过,宣判已过去5年,20余家被告仍未履行补偿判决。而陈涛的人生因这个马克杯发生了改变。
当年,一个马克杯,144名被告
“被告无辜,我可能更无辜”
杯子从天而降,重重地砸在陈涛头部左侧。他从电瓶车上直接倒地,身后的女友惊慌无措,脑子一片空白。2011年8月15日,成都小伙陈涛的人生因为这个杯子发生了变化。
他在之后被抬上救护车,送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陈涛至今清楚记得当时的感受,“右侧身体慢慢没有了感觉,越到最后,感觉越差。”他一度觉得自己的人生将在那天结束。
他被直接送进ICU,进行开颅手术。医生告诉他,他的运动神经受到重创,右侧身体可能全部瘫痪,今后必须依靠轮椅生活。“那个时候我才27岁,根本无法想象这样的结果。”好在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和康复训练后,他可以出院,但留下了创伤性癫痫等严重后遗症。
杯子从何而来,是被谁扔下的,巨额的医疗费用该找谁来负责?出院后,陈涛迎来了一场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诉。
“我这个案子很特殊,是发生在商业大楼下面的,涉及商户的范围广,而商户的流动性也非常大,法人变更很多,注册地涉及全国多个地方,甚至包括境外。”陈涛说,在诉讼过程中,单是确定被告,收集和核实被告商家的信息前后就用了长达3年的时间,最终的被告数达到144家。继重庆烟灰缸案后,陈涛一案成为高空抛物全国关注的焦点。
2014年6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法庭上的陈涛还是会感到偶尔头晕。红星新闻资料图
2014年,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红星新闻记者曾现场旁听整个开庭过程。在现场,法院几次增加了被告席的板凳,用了近两个小时才将被告信息核读完毕,审理时长持续近6个小时。
“一个原告面对一百多个被告,这在全国也是罕见的。”陈涛感叹。
2014年6月,该案宣判。法院最终判决124家被告承担补偿责任,补偿陈涛15万余元,平均每户商家承担1200余元。不过,宣判5年来,陈涛最终收到的补偿款为13万余元,至今仍有20余家被告没能履行法院判决。
陈涛介绍,经过几次强制执行后,案子于2015年底结案,剩余未执行款项则在2016年通过法院申请到了救助金。“剩下的实在是执行不下去了,找不到人,法院也非常头痛。”
该案的判决曾引发舆论关注,有人质疑为了一个受害者让124家可能无辜的商家成为被告是否恰当。对此,陈涛认为,“确实,124个被告可能都是无辜的,但我呢,我可能是更无辜的,我无辜付出的代价,不但有物质上的,还有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
全身最敏感的伤口
“每降一次温,就会像针刺一样”
事发已过去八年。11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在成都西门的一家企业办公室再次见到陈涛。与当年的寸头不一样,他的发型头发要长了许多,“主要是为了保暖,医生说应该戴帽子,但我不喜欢。”
当年马克杯砸碎了他的头骨,至今有一小块钢板留在他的头皮下。“一摸就能摸出来,伤口这里是一个波浪状,有一个小的凸起。”他说,长发的另一个功能就是可以盖住这块伤疤。
这块伤疤是他全身最为敏感的区域,他会不自觉地将其列为重点保护对象,比如每次理发洗头时,他都会特意提醒服务员避开那里。“总感觉,一按会给我按塌下去一样,虽然可能性不大。”
伤口竟然还成了“天气预报器”,冬季最为明显。“每降一次温,这里就会像针刺一样,早晨疼得最厉害。”他说。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会激发这种疼痛。“特别是每次看到有关高空抛物的报道时,就感觉是砸在自己头上一样,会一阵刺痛,右侧身体不自主地抖动,手会潜意识地去摸到伤口的位置。”
2019年11月18日,陈涛
伤口以外则是另一种“残疾”。“虽然这种残疾不至于让我生活不能自理,但起码让我和正常人有区别。”陈涛说,运动神经遭受重创后,导致身体左右不协调,“不能做一些剧烈运动,跑步、跳跃这些动作也不协调。”
这种影响让他在生活中,更多时间里像一个动作迟缓的老人:无法快速交替的双腿,让他上下楼梯时总显得慢半拍。速度一快,只能以左腿为支撑,跳着往下。跑步最多是一种加大步伐的快走。“右半边在接受信号的时候总要迟缓很多,跟不上节奏。”
陈涛现在下楼时右腿仍有些僵硬
上肢同样如此。陈涛改变了右手习惯,在与记者交谈过程中,几乎所有的手上动作都是从左手开始的,“除了写字吃饭,现在基本上很多事情都转到了左手来做。”
陈涛有时会想自己是不幸的,“鬼使神差,偏偏要那个时间点,去那个地方,还刚好被一个杯子砸了,差点没命。”但又是幸运的,“好在现在还能够正常上班,如果我不说,没人知道我受过伤,经历过生死。”
8年来再不敢走楼底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除非有媒体采访,陈涛几乎不会在生活中谈论起与锦阳商厦以及八年前那天有关的任何事情。
“锦阳商厦”“马克杯”“提督街”“太升路”等,成了陈涛心中的敏感词。在回答记者提问过程中,他把出事地点描述成“那个地方”,事件本身改称为“这件事”,事发地所在区域被称为“那一片”。
而自事发后,除非应对工作,他也几乎没再去过事发地,甚至是路过也不愿再去“那个地方”,“差点丢了命的地方,不敢去!”他描述了几次应媒体采访要求而回到事发地时的感受,“每次到了现场我都会紧张,我会右边身体发抖。”
2014年6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法庭宣判后,原告陈涛接受媒体采访。红星新闻资料图
不仅是对事发地的恐惧,甚至对所有高楼,陈涛也产生了恐惧和害怕。无论是逛街、出门办事还是回到小区,他都保持着高度警惕。在临街一面时,他会不时抬头观察上空,行走的线路也选择在最靠近大楼最里侧的位置或者远离大楼,“总之不能站在正下方,万一再出事,我也许就没那么幸运。”
他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算最有体会了。”
不久前,陈涛驾车回南充老家。车子开进小区,刚刚来到单元楼下,一个牛奶盒从楼上下落,打在了他的车顶。尽管隔着一层铁,但那一刻还是把他吓得不轻。“万一是其他东西呢,万一我刚打开车门,又掉在了我的头上呢?”
他下车拿起牛奶盒找到物管,一起上楼挨家挨户敲门,希望找出这个抛物者,但最终没有找到。在他看来,这种行为是无法容忍的,他督促物业在各个单元楼张贴提醒禁止高空抛物,还将小区面临的问题全部以信访形式向街道办进行了投诉。
陈涛在成都羊犀立交附近租下了一套住房,在家中的阳台前,他清理了所有的摆件,尽管与外界还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窗,而窗户本身的开合他也尽量将打开角度开得很小。
他不允许身边任何人往窗户以外的楼下丢扔任何物品,甚至包括一团烟灰。尽管,他在成都、南充两地住所的楼层是三楼和一楼。
视 频
常年关注高空抛物报道
“每次看到抛物,像是打在自己身上”
陈涛的朋友圈记录了他维权诉讼以来的整个过程。其不多的朋友圈消息中,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文章和评论占据大半。其中一条,在转发央视一则新闻报道后,他留下了一则改编的歌词:“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意外,纵然记忆抹不去,疼与伤都还在心底。真的要拒绝抛物,让明天美好和谐,你就不要再次伤害我心灵”。
陈涛平时也时刻关注有关高空抛物的报道。此前,四川遂宁一名1岁女童被一高空下坠的健身球砸中,颅骨碎裂,最终不幸身亡。事发后,陈涛曾跟随央视前往当地,详细了解该起高空抛物,并为当事人处理后续事宜提供协助。“每一次看到抛物,真就像是打在自己身上一样,我经历过这样痛苦生死的过程,更能懂它的危害以及受害者的无助。”
2019年11月18日,陈涛
陈涛还将自己的关注延伸到公共安全方面。生活中,他会在发现某地存在安全隐患后,迅速将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持续关注最终处理的结果。
但让陈涛有些不解的是,近年来,关于高空抛物的报道以及话题一直不断,为何其警示以及教育作用并未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呢?“需要立法,也更需要人人自律。”
陈涛说,减少或避免高空抛物案的发生,既需要立法层面的持续推进,也需要个人做好自律,增加意识,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就像这两天成都丢菜刀的这件事,这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抛物者完全没有顾忌这个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发布,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物业未尽义务,也将追究其侵权责任。高空抛物的处罚上升到了刑责。
陈涛关注到这则消息,他在朋友圈写道:这些年,此类事件越来越多,法律上终于有了明确规定。高楼上任何举措都可能给地面带来无辜伤害。
“希望永远不会再有高空抛物的发生,也不再有无辜者遭受伤害。”陈涛说。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摄影记者 刘海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