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我想要88个赞!”拼命集赞反被套路?▏案例分析

时间:2019-10-31 18:01:2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朋友们我想要88个赞!”拼命集赞反被套路?▏案例分析

最近流行了一种新型社交:

“朋友圈点赞之交”。

比“朋友圈没人点赞”更扎心的是什么?

商家朋友圈集赞优惠,

我拼命集了88个赞,却不给优惠了!

遇到这种“反悔的商家”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怎么解决吧~

案例回顾

2018年4月下旬,某健身房因装修重新开业发布公告,称消费者只要转发朋友圈并集满88个赞,就可以免费兑换一张该健身馆的年卡

消费者董女士于4月21日上午响应该家健身房的“点赞88个免费领年卡”活动,并于当天上午赶往被诉方处登记注册。

5月9日,董女士到被诉方处去领年卡,却被告知该年卡是白天卡,不能在晚上使用,如要晚上使用的话,需要签订协议并缴纳999元的押金。

该协议规定“一年内去健身房119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一年后可以退还999元押金,若达不到协议条款规定的内容,押金不得退还。

董女士认为极其不合理,商家是故意隐瞒了重要的信息,协商无果之后,拨打了投诉热线。

处理过程及结果

董女士认为,商家在之前的集赞活动中及后来登记注册时以及通知领卡时均没有说明该年卡有任何的限制,之后商家突然提出诸多限制条件。董女士表示其白天根本没有时间去健身,如果提前知道这一点,就不会去响应这个活动。董女士认为是极不合理的,并且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健身房负责人认为,之前的公告和宣传口径中确实均没有明确年卡的性质,并一再表示设置种种条款协议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经常锻炼身体,是出于消费者的目的而考虑的。

最终,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努力之后,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已建议董女士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案例评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家承诺微信集赞送年卡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要约行为”,微信用户认可并完成商家指定行为的要求,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商家在宣传页面明确表示在朋友圈转发并集赞满88个即可免费领取年卡,并未提及任何附加条件。

但实际领取时又加以限制,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消费者已按要求集满了“赞”,商家就应履行承诺,兑现礼品,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或者违约。消费者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要因涉及的商品和服务价值微小而放弃进一步的维权

来源:浙江省绍兴市嵊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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