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做好“功课”是关键
时间:2019-10-31 09:33:4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
今年,垃圾分类逐渐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5月1日,《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9月,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部署地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
你家小区开始垃圾分类了吗
10月10日,记者来到长春市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南关区的虹馆小区现场踏查。
在物业人员的带领下,记者看到,小区内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牌醒目竖立,一列“六位一体”智能分类垃圾箱在宣传展板前陈列着。垃圾箱分为废纸类、织物类、金属类、塑料类、玻璃类和有害垃圾。
社区垃圾分类负责人介绍说,虹馆小区一共2000多户人家,共设置了65个“两位一体”的智能分类垃圾箱和2个“六位一体”的智能分类垃圾箱。“居民通过免费发放的智能磁卡扫码开箱投垃圾,只需将垃圾按照标准分类放到正确的分类垃圾桶里,就可获得相应积分,当积分到达一定数目后可以到信息平台中心兑换相应实物,例如豆油、酱油、牙刷之类的东西。”
记者随即又走访了公平社区烟厂宿舍。记者发现,该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三分法”。公平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分法”就是将“四分法”中的“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混合投放。“垃圾点位的设置上,我们设置了蓝色的‘可回收物’和红色的‘有害垃圾’回收点位,‘其他垃圾’仍然采用现有的保洁收运方式。”
做好垃圾分类功课是关键
《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近半年来,目前在试点小区和试点公共机构主要以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为主。有些市民表示,垃圾分类是件好事,但做起来并不容易。
采访过程中,业主张大爷告诉记者:“垃圾分类有利于环保,老百姓还是欢迎的。就是有些人觉得麻烦,坚持得不够,没有形成习惯。这事还得慢慢来。”
过期食品是什么垃圾,废旧灯泡是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烟蒂是什么垃圾……对于如何垃圾分类,市民还是有些迷惑。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管理处处长刘晓龙说,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生活垃圾的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处理方式及对环境的影响,将生活垃圾划分成若干种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法”,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
那么,市民如何学习垃圾分类呢?据介绍,社区或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安排宣导员或志愿者,负责每天宣传引导居民在早6点至9点、晚5点至8点的规定时间段,正确投放生活垃圾。
刘晓龙说:“日常生活中将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区分开后,如果不懂垃圾怎么投放,你可以统统投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这也是长春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初级阶段,正确引导老百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一种方式。“每月25日,环卫部门对试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的有害垃圾收集一次,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都由专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公司分类运输,送到就近的垃圾中转站,集中运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者填埋场。”
距强制执行还有多远
“下一步,对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整体进行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罚。”刘晓龙说。目前,长春市在50个小区、795家公共机构、9家大型企业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各试点单位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安装。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长春市城市范围内将于2020年前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今年5月1日,《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设立了7条处罚条款,如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还分别对违反本条例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服务企业、分类处置的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视情节严重,罚金从1000元到10万元不等……
不仅是长春市,全省各地的垃圾分类也都有法可依。我省出台的《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表明,今年年底前,各城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底前,各城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记者聂芳芳 实习生孙宇轩)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