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村级工程监管“三项机制”破冰监管难题
时间:2019-10-30 20:32:0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人民网杭州10月30日电 (张丽玮)“鹅卵石厚度有些不够,可以再厚一些……”今天上午9:30,在桐庐县莪山村西金坞自然村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考评。评议员一行通过现场踏看、实地测量、走访群众等,对西金坞沿线庭院整治及景观节点提升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这次评议结果出来了,总分是93.38分,等级A级,优秀!”勘察工程后,评议员经过翻阅台账、集中提问等流程,最终给出了评议分数、质量等次评定,同时也提出了整改建议。
今天,西金坞自然村所发生的这次评议是桐庐县村级工程监管“三项机制”的一次具体体现。
据悉,为破解村级工程质量不高、村级工程领堿腐败易发多发、村干部插手干预本村工程等监管难题,桐庐县切实发挥群众“家门口”的监督作用,探索推行以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为主体,配套实施村干部监管责任制、工程质量奖惩制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工程监管“三项机制”。
“民主评议团由12-15人组成,包括村民代表、设计方代表、监理方代表、驻村干部等。”莪山畲族乡城建办戴晓慧介绍,老百姓参与工程验收,给自家门口的工程打分,这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感,同时也对政府工作有了更深的认同感。
村级工程监管“三项机制”明确,凡是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明确责任村干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项目完工后必须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项目验收和考核奖惩重要依据。
对照质量考核评分标准,根据现场踏看、台账资料、数据测量、提问点评等综合情况,每位评议员分别打出评议分数。加权平均后得出项目评议分数,最终评出A、B、C、D四个质量等次。对于质量等次为A或B的项目,将简化验收流程;对于质量等次为C或D的项目,将根据评议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完成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必要时通过复评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桐庐县行政中心(招管办)党组副书记、主任杜玉玉认为,工程质量评议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有效倒逼了施工单位提升工程质量。
据统计,2019年以来,桐庐县已对355个村级工程开展了质量评议,其中评议为A等次的149个,B等次的200个,C等次的6个,D等次的0个,工程质量较以往取得了明显提升。
“2018年之前,村级工程是质量不好、信访很多、干部倒了、群众愁了;现在,质量好了、信访少了、干部正了,群众笑了。”桐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启成给出了一组数据,2014年-2018年,桐庐县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相关工程领域的信访281件;2019年1-9月份,涉及村级工程相关的投诉为零。
张启成认为,通过实践证明,村级工程监管“三项机制”是切实可行的。接下来,桐庐还将不断查找有待完善之处,将“三项机制”进一步走稳、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