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业协会倡议发起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
时间:2019-10-28 15:50:0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日前,由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障论坛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研讨会》在应急管理部召开。
参会的四大尘肺病易发高发重点行业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倡议书,倡议发起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
尘肺病是我国头号职业病,可防难治。劳动者一旦罹患,往往丧失劳动能力,因病致贫现象严重。尘肺病防治与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相互保险组织没有外部股东,由全体投保人共同所有,不存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据尘肺病相互保险社筹备组负责人、中国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障论坛秘书长闫安介绍,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牌照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关键性政策条款中规定“由银保监会受理,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审查并决定。”这对建立尘肺病“填空白、补短板”预防为主的长效保险机制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条件。
为此,四大行业协会发布倡议书指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应急管理部强制实施的公益性、预防为主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安责险经验,由国务院十部委《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文件要求聚焦的煤炭、非煤矿业、冶金、建材等四大尘肺病易发高发重点行业与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及其挂牌认定的职防院医联体共同发起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
相互保险组织将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文件中“将尘肺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紧密结合”,及工会法人与企业法人签署的《劳动安全卫生集体专项合同》,在合同中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有效衔接,互相促进,进行合同权利义务约定,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与此同时,建立四大尘肺病易发高发重点行业协会、尘肺病职防院医联体及行业所属的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接受国务院十部委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组的指导,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优势,加快推进“预防为主、非营利、补充性”特色的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成立,建立相互保险与职防院医联体服务机构一体化机制,完善以相互保险为中枢平台的职业健康防治体系,高效务实的开展尘肺防治等各项工作。
(原题为《四大行业协会倡议发起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