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狗闻腿捅狗主人致死 狗狗在主人身上到

时间:2018-01-03 14:48:0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因狗闻腿捅狗主人致死 狗狗在主人身上到处闻是什么意思?】不曾相识,更无恩怨,在辽宁沈阳的一条窄巷中,两伙人仅因一只3月大的幼狗而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一桩命案——行凶者孙玉斌手持镰刀将年仅27岁的狗主人于世阳残杀于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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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于世阳

  事发前,3月大的幼狗在孙玉斌哥哥的腿上闻了几闻,旋即被踢开。幼狗主人于世阳便上前质问对方,谁知紧接着双方就发生了争吵、打斗。最后,于世阳背部被镰刀数次刺中,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近一年后,该案于近日宣判:行凶者孙玉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然而,死者家属对此不服,他们认为,此案中对孙玉斌量刑畸轻,至少应判死缓。其理由是:

  孙玉斌在杀害于世阳前曾以类似方式伤害他人,被警方列为追逃对象,而且孙既未自首,又无悔罪表现。

  日前,死者家属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宠物狗闻腿被踢

  主人质问后发生争执并打斗

  2016年5月15日晚,27岁的于世阳被捅杀在沈阳街头时,其受伤的女友齐齐在场目睹了这一切。

  据齐齐回忆,当晚21时许,她和于世阳以及其他3人(2男1女)在皇姑区华山路一带闲逛,准备去吃饭。“我们走在前边,于世阳牵着一条宠物狗走在后边。”

  在华山路31号楼附近,争执发生。

  齐齐回头看到,于世阳与一名男子争吵,“对方骂了几句,又拽着我的脖领子骂,并放狠话让我们等着,然后就走了。”我们走出仅两百余米后,对方3人先后赶到,便发生了打斗,于世阳被镰刀刺中,“满身是血。”

  争执到底是因何而起?被捕后的孙玉聪曾向警方交代了事情经过。

  孙玉聪说,当晚他和弟弟孙玉斌、赵子健准备驾车到华山路33号孙玉斌家喝酒,到楼下时,孙玉斌负责停车,他和赵子健去买鸡架下酒。

  这时,于世阳一行走过,“他们的狗在我的腿上闻了几下,我就用脚踢了狗一下,对方一男子就质问我为什么踢狗……然后(我们)就吵了起来。我看对方有3个(男)人,怕吃亏,就往孙玉斌家小区跑,想找点打架的工具……我拿起木棒子(镐把)就去追那3个男的……”

  然后双方就发生打斗,打斗中“我用余光看见离我不远处,赵子健和孙玉斌从我身边跑了,我也跟着跑。回头看到对方一男子左腰部有血流出来……之后我们就打车去了我家。”

  于世阳死亡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被捕后的孙玉斌告诉警方:

  (孙玉聪)让我拿家伙跟着,我看见后备箱里有把镰刀,就拿起跟了过去。在华山路33号楼下红太阳大药房和鑫峰水果超市中间的胡同,我看到孙玉聪已被3人打倒在地,我就冲过去跟一个高个儿打起来,用镰刀的后背砍他的后背、屁股和腿……有个大姐过来拉架,我们就住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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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捅伤后的于世阳被送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但抢救无效死亡。一份编号为(沈)公(皇姑)鉴(法医)字[2016]02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于世阳系因被锐器刺(切)破左肺脏、脾脏造成大失血而死亡。”

  行凶者犯案时已为网上逃犯

  案发第二天被警方抓获

  孙玉斌等3人从案发现场逃至孙玉聪家中。第二天上午10点,“我媳妇接到她妈电话,说有警察去查户口了,我们就知道与我们打架的人死了。”孙玉斌说。

  但是,他并没有去自首,“家人怕我自首后,抓不到赵子健和孙玉聪,一直结不了案,怕我会一直在看守所待着,所以不让(我)自首。当天(5月16日),我就去了老姑家,当晚8点左右,警察将我带到公安机关。”

  今天(2017年5月5日),于世阳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在命案发生前,孙玉斌已被列为网上逃犯。

  原来,2016年1月11日晚9时,孙玉斌曾持棍将汪海龙打伤。汪海龙将此事告诉警方:

  当时,我坐在驾驶室内,车窗半开,发现有车向我靠近,停在离我10米远的后边。车上下来一名男子冲我走来,走到驾驶室一侧,他就用棒子袭击我,打到我的鼻部,我就用手挡木棍。对方将口罩摘掉,我一看是孙玉斌……他再次袭击我,打在车窗上,玻璃被打碎,木棍断为两截。他一边捡木棒,一边说,这钱(5000元)就不还你,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害怕就开车跑了。

  经鉴定,汪海龙为轻伤二级,孙玉斌涉嫌故意伤害罪。2016年2月2日,孙玉斌被列为网上逃犯。

  谁也没有料到,此事发生不足4个月,孙玉斌就犯下了命案。

  “逃犯再犯案不是应该罪加一等吗?”于世阳的哥哥坚持认为,法院至少应判孙玉斌死缓,“而法官说,无期徒刑和死缓刑期,只差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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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家属上诉

  行凶者有前科还是逃犯应重处

  近日,于世阳案正式宣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显示,沈阳中院认为被告人孙玉斌故意持械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提到,“孙玉斌提出没有造成被害人齐齐(于世阳女友)轻微伤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辩护人认为,本案系被害人于世阳对自己的宠物狗管理不善引发,被害人存在过错……经查,被害人不存在过错,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但是,辩护人称,被告有认罪情节,可从轻处罚,沈阳中院对此予以采纳,“可酌情从轻处罚。”

  不过,案件宣判后,被害者母亲张素梅开始实名举报,称孙玉斌没有悔罪表现,也未赔偿被害人分文经济损失。

  日前,死者家属正式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沈阳中院方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原告在一审判决10日内提起上诉,所以该判决还未生效,对于具体案件不好评判。辽宁高院工作人员称,目前暂未检索到于世阳案立案信息。

  该案代理律师称,按照时间来算,这几天就会有结果。他说,一审判决结果对死者及其家人相当不公,至少应判死缓。

  首先,罪名不对,这不是简单的伤人案,而是故意杀人案。主观恶性极大,又有前科,还是逃犯,一言不合就拿镐把和镰刀。其次,这样的人具有人身威胁性,应重处,否则,十几年后,他便会出狱,恐怕还会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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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狗闻腿捅狗主人致死 狗狗在主人身上到处闻是什么意思?

  那么,狗狗在主人身上到处闻是什么意思?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狗的嗅觉比人类灵敏一千倍,而近日的一项最研究利用了这种嗅觉来揭示人类主人在狗心中的特殊位置。研究发现犬类动物大脑里的关键区域只会在嗅到主人气味时点亮,而小狗闻到其它狗——即使是它熟悉的伴侣的气味——这一关键区域也不会点亮,美国佐治亚州艾莫利大学的研究人员这样说道。

  “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反应体现了某种类似对熟悉人类气味做出的积极情绪回应。”研究小组带头人格雷戈里·伯恩斯(Gregory Berns)这样说道。这项发表在期刊《行为过程》上的研究涉及训练十几条狗在不被麻痹和束缚的前提下在核磁共振成像(MRI)机器里保持静止不动。

  由此研究人员能够观察狗大脑里的两个区域:嗅球——暗示着动物嗅觉被激活,和尾状核。根据之前的研究,其它哺乳动物,包括人类的尾状核都暗示着这片区域在处理积极的预期,例如社会奖励方面所起的作用。这12条狗在MRI扫描仪里静止不动的30分钟内,它们被暴露在5种不同的气味里,这些气味分别来自狗狗自身,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另一条狗,一条不熟悉的狗,熟悉的人类和狗狗从未见过的另一名人类。

  研究人员发现当狗暴露在每一种气味里时,嗅球“被激活到相似的程度”。然而,熟悉的人类气味激活嗅球的程度更加显著。“狗不仅能够将这种气味与其它气味相区别,还与它有着积极的联系。这证明了狗灵敏的嗅觉,同时也提供了人类在狗的生活里所起的重要性的线索。”

  然而,伯恩斯教授补充道他们并不确定究竟是这个人,还是这个人的行为,例如为狗提供食物,激活了这种积极反应。“尽管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我们认为概率并不大。因为大多数狗狗熟悉的人类都不是它们的主要照顾者。”

  这项研究是建立在同一科研小组进行的先前研究之上,之前的研究发现狗身上与“感觉”相关的大脑部分与人类相同。伯恩斯教授表示狗和人类的一个关键的大脑区域:尾状核的结构和功能存在令人震惊的相似性。尾状核位于脑干和皮质之间,它富含多巴胺受体。研究小组发现,当面对手势信号,也即暗示着食物的存在,狗大脑里尾状核的活动会增加。“这些发现证明了狗爱人类?不一定。但是很多激活人类尾状核的事物——主要与积极的情绪相关——也会激活狗的尾状核。”

  神经科学家将之称为功能性同源,它或可能是狗类情绪的暗示。这种经历积极情绪的能力,例如爱和依恋,可能暗示着狗也拥有与人类儿童相似的感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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