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出行
时间:2019-11-09 17:24:1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王思聪和他的熊猫互娱公司在10月12日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
不得在星级以上酒店夜总会高消费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规定,对熊猫互娱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熊猫互娱及熊猫互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上述高消费行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消费令称,如熊猫互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如熊猫互娱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遭旗下游戏主播起诉被判支付369万
北青报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嘉定区人民法院6月27日作出的相关民事判决书显示,曹悦原是广州某公司旗下直播平台的游戏主播,熊猫互娱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引进了他。2015年12月,曹悦与熊猫互娱签订《游戏解说特别委托协议》。
双方还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曹悦原来的广州某公司等相关主体因他解除协议事宜提出诉讼且法院据此判决或调解,确定曹悦应承担责任、支付费用的,熊猫互娱要无条件地代为承担全额支付义务。
2018年1月30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曹悦赔偿广州某某公司损失360万元,广州某公司支付曹悦报酬、收益15万余元。同年8月29日,法院依据广州某公司的申请,向曹悦作出限制消费令。后该院扣划曹悦银行存款259万余元,曹悦向法院汇款95万余元,上述款项合计354万余元。
曹悦根据《补充协议》向熊猫互娱公司交涉付款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决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曹悦人民币369万余元,并支付此款自2018年12月5日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
仅被限制高消费,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王思聪仅是被限制消费,并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可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法院将有关人员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只要被执行人没有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费。只有被执行人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等6种情形时,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就是说,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一定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一定会被限制高消费。
此前的11月4号,王思聪还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当日,北京二中院方面表示,“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文|北青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孙晟源
监制|高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