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签“教师信用承诺书”向推销、收礼说不
时间:2019-11-09 09:59: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6日,大连市第十三中学115名在职教师签署《教师信用承诺书》,表达了坚持诚信教育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决心。连日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教师签署信用承诺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这是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把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诚信制度建设、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诚信教育作为教育系统诚信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
《教师信用承诺书》对教师提出严格要求,号召大家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教师形象,做学生尊敬、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人民教师,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下承诺:1.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2.不违反教学纪律,不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3.不歧视、侮辱学生,不虐待、伤害学生;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保护学生安危,不擅离职守,自行逃离;5.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6.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7.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8.不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9.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10.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我市教育部门将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学校诚信、教师诚信、学生诚信建设,各地各校均要组织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建成规范有序、监管有力、诚实守信的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加强师德教育与管理,加大师德塑造力度,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对优秀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大对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施教行为不端、从教行为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教师诚信档案监管库,将教师信用评价与师德考核测评相结合,并将结果存入师德诚信档案监管库,与教师职称评定、职称晋升等挂钩。(大连日报,文中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