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小说《连夜带娃跑》,小说讲述了顾明珠元霄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史,内容精彩情节多变,作者文笔精深。值得阅读,简介:我穿着吊带睡裙在病房里晃悠,他掐着时间算医生什么时候过来查房,给我披上外衣。我逗他:「怎么,怕我走光。」元霄脸红,就是不说话。...
乔依跌坐在地上,疯疯癫癫地说道:「顾明珠,你从小家里有钱,长得漂亮,走到哪儿都备受瞩目。而我呢,寄人篱下,被陈素秋那个老太婆折磨!别人以为我乔依在元家过得多好!我不过是陈素秋的出气筒罢了!凭什么你有元霄,我却只能有一个病秧子元盛!」
我听到她最后一句话,浑身的血液都冷了下来。
病秧子元盛,原来在乔依的心里居然是这么看元盛的!
「真恶心啊,他自己都不知道能活多久,还敢喜欢我。我嫁给他做寡妇吗?元家的财产,跟他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他凭什么喜欢我!」
乔依看着我,一双眼睛里全是怨毒:「你为什么不干脆死在国外!你一回来,所有的事情都变了!元霄把我赶出了元家,没收了我的卡。呵,他居然说让我好好找个工作,一月赚个七八千,我凭什么啊!我伺候陈素秋这么多年,忍辱负重得到的一切全都没有了!」
我闭上眼睛,终究是没压制住情绪,眼泪决堤似的往外流。
五年前,元盛死在我的床上。我背负着元家所有的骂名,在本城更是声名狼藉。
可是我没有解释一句,孤身去了国外。
因为元盛临死前,求着我不要说出事情的真相!
从小我把他当成亲哥哥一样,他人都不行了,那么求着我。
「明珠,我求你,不要说出去。否则的话,她这一辈子就毁了,我妈肯定不会放过她的。」
我答应了,远走他乡五年。
我仰着头,擦了擦泪,把乔依抓起来,愤怒道:「乔依,五年前我跟元霄闹别扭分手。你想乘虚而入,在我们所有人的酒里下了药。你明明知道元盛有心脏病,还是哄着他喝酒。就是想让他意乱情迷跟我发生关系,好让我跟元霄之间彻底完蛋。
「你知不知道,元盛为了保护你,求我不要把事情说出去!我背负了五年的骂名,直到现在有人见了我还指指点点,说我勾引元盛上床,反而害死了他!」
「别把他说得那么大公无私!」乔依推开我,恨声说道,「你以为元盛是什么好人吗?他不让你说出去!是因为他愧疚!
他假扮成元霄的样子跟我发生关系,你知道我认出他的时候有多恶心吗?那个时候他已经快不行了,要是让陈素秋知道我跟元盛发生了关系,我得为元盛守一辈子活寡!所以我才劝元盛,求着元盛去你的房间!」
五年前,那个无比混乱的夜晚。
我跟元霄分手第二天,是乔依的生日。
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我为了赌气,喝了酒,故意假装跟元盛亲密。
元霄气得眼睛都红了,还保持着理智,劝我少喝点。
可是我们都没有想到,乔依竟然在酒里下了药。
现在想想哪有什么迷药,都是借着酒意,你情我愿罢了。
那个时候我没想到,元盛是假扮成元霄,跟乔依发生了关系。
元霄跟元盛本来就是孪生兄弟,他们两个要是刻意扮演,我都认不出来。
那一晚,我浑浑噩噩地醒过来,看到元盛躺在我床上,我整个人都是蒙的。
因为那一晚,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是跟元霄在一起的。
当时我还甜甜蜜蜜地想着,醒过来把事情都说清楚。
可是元盛都快死了,他那么求我,我没办法不答应。
后来在元盛的葬礼上,陈素秋用尽一切脏话骂我。
我的心冷透了,而元霄只是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一句话都不说。
明明那晚跟我在一起的是元霄,他为什么躲着我,不跟我说话。
而乔依站在他身边,柔弱得像一朵小白花。
我一气之下出了国,我们之间,也彻底分别了五年。
「顾明珠,元霄当年跟你分手,是因为他脑子里长了个东西。」
乔依一连嘲弄地说道:「他怕自己活不长了,跟你提了分手。结果他第二天就后悔了,想借着我的生日跟你复合。谁知道元盛死了,你还说自己一直爱着元盛。
你走后,元霄就做了手术。他术后那两年,很多事情都不记得,却偏偏记得你!因为他手术前,把你们之间所有的事情都写了下来,每天每天地去看,就怕有一分一秒的忘记!」
元霄在医院昏迷了整整半个月,我一直守着他。
他在一个下雨的夜晚醒过来,我坐在他的床边正在工作,感觉到他摸了摸我的手。
我一抬头,元霄在看着我。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的眼泪一下子就落了下来。
元霄轻声说道:「明珠,我后悔了,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
我的眼泪落在他的手背上,难过得讲不出话。
「我脑子里的东西,割了吗?」元霄看了我好一会儿,又慢慢地说道,「怎么我睡了一觉,你长得这么漂亮了,我都不敢认了。」
我这才意识到,元霄的记忆出了问题。
医生给他做了全面检查,说元霄失去了跟我分手之后的所有记忆,这是正常现象。在往后的日常生活中,会慢慢记起来一切,让我不要担心。
住院调养的这三个月,我把这些年发生的事情都一点一滴地讲给他听。
元霄听了在元盛葬礼上的事情,抱着我心疼地说道:「我当时为什么不帮你呢,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我妈妈那么骂你。明珠,对不起,那个不是我,那个肯定不是我。」
「别动不动就搂搂抱抱的。」我推开他,往他嘴里塞了一块橘子,警告他,「咱们已经分手五年了哈,可不是情侣关系了。我照顾你这几个月,是出于人道义务!」
元霄犹豫了一下,看着我低低地说道:「可是昨晚,你偷偷摸我的肚子。」
我脸噌一下子就红了!我是好奇,元霄躺了这几个月,腹肌还有没有了!
「那是医生让我检查检查的。」我不动声色地说瞎话,「今天要出院了,往后咱们就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
「你怎么突然就变了呢。」元霄眼眶有些红,揪着我的衣角不甘心地说道,「顾明珠,你不能就这么抛弃我。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只有你了。你要是也不要我了,我就等于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昨天才剪过头发,穿着我买的白色 T 恤,竟然有几分回到了从前那个小古板、老学究的模样。
元霄看我不吭声,又说道:「往后我所有的钱都给你,你的作业我给你写,你不想上的课,我帮你去。你随便穿短裙,随便去看爱豆演唱会,喊爱豆老……老公我也不生气了。总之,只要你不跟我分手就行。」
爱豆……我那个爱豆早就塌房,从娱乐圈销声匿迹了。当年我逃课去看他的演唱会,家里全是他的海报,爱得要生要死,演唱会上嘶吼着「老公老公」。
我那个时候,让元霄帮我写我爱豆的名字,整整写了一个大本子。
五年过去了,我早不是那个追星的小女孩了。
「还好,我一定克服恐高症,陪你坐过山车、跳楼机。」
唉,我早就不玩儿了,生了豆丁以后出了点小毛病,不能玩这些刺激游戏了。
「你想吃螺蛳粉,我也不躲着了。」
螺蛳粉我也很少吃了,25 岁以后新陈代谢慢了,不敢像小时候那么吃了。
「总之,你不想做的事情,我都不会勉强你。你想要做的事情,刀山火海我都帮你做。明珠,求你,不要跟我分手。」元霄说着说着,眼睛越来越红。
不知道怎么的,我看着他的样子,这心脏扑通扑通一直跳。
照顾他的这三个月,好像又回到了从前恋爱的那两年。
我懒得看文件,元霄就帮我看。他虽然失忆了,但是人可没傻,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我刷剧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喂我吃红豆冰沙,还悄悄算着我姨妈日期。这个大蠢驴也不想想,都分手五年了,我大姨妈日子都变了,他能算出个毛线。
我穿着吊带睡裙在病房里晃悠,他掐着时间算医生什么时候过来查房,给我披上外衣。
我逗他:「怎么,怕我走光。」
元霄脸红,就是不说话。
唉,失忆了的元霄妥妥的纯情少男啊。我穿个低胸睡衣,他都能看得面红耳赤,啧啧啧。
想当初我们刚在一起那年,我有时候晚上跟他遛弯,夏天的时候不爱穿内衣。
我俩躲在小树林接吻,他想摸我,又怕唐突我。后来出了小树林一看,他居然流鼻血了。
后来好几天,晚上元霄都不敢亲我,我们两个像两只大蠢驴在操场上转圈圈。
我觉得太无聊,干脆不去约会了。像两只大蠢驴在拉磨,有什么意思。
元霄气的,把我抓到小树林亲了好久,还气愤地问我:「顾明珠,你见我就是为了接吻吗!咱们两个,要是只能谈精神恋爱,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废话!」我掐了他一把说道,「不接吻要你干吗,我干脆找个柱子谈恋爱就得了。」
元霄又支支吾吾地问我:「那我问你!要是以后你发现……发现我不行,是不是要跟我分手。」
我当时吓了一跳,心想,不能吧,元霄小兄弟可是每晚跟我打招呼的。
「你不行早点说啊,别耽误我大好青春。」我故意逗他。
元霄气得咬牙切齿地说道:「到时候要你好看!」
嗯,他倒是说到做到……那个乱七八糟的夜晚,真的要我好看了。
可能是他表现实在太好了,以至于分手那五年,我做春梦全都是元霄的影子。
我大概是被元霄的可怜样子打动了,他出院以后,我竟然把他带回家了。
元霄出院后的冬天,他还是没想起从前的事情。
失忆让元霄从一个 25 岁的男人,变成了一个 20 岁的大男孩儿。
他在外面还是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怕影响元家的股价。
元霄第一天去上班,非要让我陪着。
我看着他西装革履,英俊成熟地走进元家大厦,所过之处人人都喊他「元总」。
元霄在会议上,表现得非常镇定,言简意赅,说话也切中要点,没有露出一丝马脚。
散会以后,他带着我回了办公室,关上门以后一把抱住了我。
元霄露出一双狗狗眼,期待地看着我说道:「明珠,怎么样,我表现得好不好?」
「元霄。」我狐疑地看着他,「你该不会根本没有失忆,是在骗我吧。」
在工作状态的元霄,所有事情都处理得井井有条,根本看不出失忆的样子。
元霄一下子就垮了,沉默了两秒钟才开口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昨晚表现不好,所以想跟我分手了?」
我听了老脸一红,捂住他的嘴,下意识地看向门口。
还好,门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