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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5 17:03:1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别废话了,给我。”
在自己的主场,顾垵气势都不知不觉变强了,林鸳鸳心生羡慕,这就是理直气壮的独居人士吗,完整地拥有一个空间,来的人都要遵守他定下的规则,就像小小世界的造物主。
她把袜子也脱在门口,赤着脚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略带粗粝的手感很棒,一屁股下去像陷进流沙里,林鸳鸳听着卫生间传来的水声,顾垵真的去给她洗鞋子了,她听见里面刷刷的声音,不安地朝里喊了一句:“随便刷个底就行,别的我自己会洗。”
顾垵没理会,过了一会就拎着一双雪白的鞋子出来了,林鸳鸳感激涕零,这双鞋子花了她不少钱,弄脏了本就心痛,好在它又获新生了。
她坐在沙发上眼睛顾垵,发现他简直像个陀螺,有做不完的小事情,晾上鞋子,又要接水烧水,还去冰箱里给她拿柚子茶泡着喝,忙忙碌碌,又别有章法。
林鸳鸳趁他开冰箱的间隙,伸长了脖子偷看,很失望地发现冰箱里也异常有秩序。她这才发现顾垵是个管理能力很强的男人,周遭的一切都在他控制之下,连她这个不速之客也被好好安顿着,不自觉就跟着他的节奏行事。
顾垵把热乎乎的柚子茶放在她跟前,催促道:“喝了就去洗澡。”
林鸳鸳刚喝一口,差点被呛到:“什么?”
“洗澡啊。”顾垵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你不冷?”
“不冷。”林鸳鸳嘴硬着,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黏黏糊糊,她觉得后颈处一阵阵泛痒,但不管怎么说,莫名其妙在一个男同事家里洗澡,实在是太诡异了。
“不洗澡怎么睡觉?”顾垵很费解,警告道:“不洗干净我是不会让你上我的床的。”
林鸳鸳手一抖,杯子差点砸地上,她脸蛋涨成猪肝色,警觉地往后缩了缩:“你想干嘛?”
顾垵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嘲笑她:“你脑子里都是什么浆糊?我说的是,你睡床,我睡沙发。”
林鸳鸳有些狐疑:“你有这么好心?”
“我看起来很像坏人?”顾垵差点被气笑,危险地眯起眼睛:“我要是坏人,你在进我家的那一刻就完蛋了,还能坐着喝我泡的茶?”稍顿一下,他又补了句:“我还给你洗鞋子,你鞋子有多脏你自己知道吗,一冲都是泥浆。”
林鸳鸳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确实,顾垵收留了她,就是她的大恩人,况且她还有一箩筐的问题要问他,便顺从地接过他递来的衣服,进了浴室。
同是独居男子,顾垵的卫生间比陆逸的还干净,简直就是样板间,镜子擦得干干净净没有水渍,更让林鸳鸳感动地是,他家的马桶都是这么洁白,这么崭新,虽然是第一次来,但几乎给了她天堂般的如厕体验。
林鸳鸳有个怪癖,就是她真的很在意一个男人家里厕所的卫生情况,这几乎可以暴露这个人内在的真实。在外装几个小时容易,回到家,在这个逼仄安全的小空间里,人更加容易卸下面具展露自我,包括身上根深蒂固的小习惯。
她以前接触过几个男孩子,追她的时候无一不是人模狗样,风度翩翩,但家里的厕所脏得离奇,烟头和黄渍让林鸳鸳恨不得下一秒就狂奔出去,能体面地走完分手流程全靠她不忍心伤害人的柔软性格。
之所以跟陆逸谈的最久,也正是因为,他那套小公寓的卫生间算是比较干净了。陆逸是个很好面子的人,连厕所这种地方都要摆上 ins 风的装饰,和香味高级的洗手液,以及一个带灯的化妆镜,无处不显露刻意,但起码是卫生的。
不过这都不能跟顾垵家的厕所比,林鸳鸳冲澡的时候还在想,顾垵这么洁癖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帮她洗这么脏的鞋子。
顾垵当然不知道,在短短的十分钟里,他的卫生间已经帮他赚足了分数,等林鸳鸳吹干了头发,穿着他的大卫衣出来的时候,她的态度已经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得相当柔和了。
“我帮你清理过地板了。”还没等他问,林鸳鸳抢先开口:“东西我也帮你摆回去了,原封不动。”
“那个无所谓,你先来吃吧。”
他从厨房端出来两碗小馄饨,一碗给自己,一碗放在对面,示意林鸳鸳过来坐。
林鸳鸳一愣:“我吃过了。”
“那就当陪我吃,”顾垵说:“我肚子还饿着呢。”
林鸳鸳听话地走过去坐好,发现旁边椅子上放了只巨大的玩具小熊,她捏了捏熊脸,笑他:“没看出来你还挺少女的,喜欢毛绒玩具。”
顾垵低头呼噜噜吃着碗里的馄饨,头都没抬:“这是用来陪我吃饭的。”
“嗯?你胆子这么小吗?”
“是啊,没人坐对面,我感觉不自在。”
林鸳鸳指了指自己:“所以我现在就是这只熊的替身咯?”
顾垵放下勺子,一手撑着脑袋,朝她意义不明地笑:“你比它高级点,你会说话。”
怎么听也不像是夸人的,林鸳鸳锤了熊几下泄愤,扭头催他:“赶紧吃,吃完交代问题。”
“你好凶哦。”
顾垵装出一副柔弱的样子,和她开着玩笑,显然是想拖延时间,但这次林鸳鸳不打算让他全权掌控事件发展的节奏,她用稍显强势的口吻逼问:“说吧,你怎么认识季燃的?”
“准确地说,我是先认识的顾方歧,”顾垵脸上的表情出奇平静:“他是我哥哥。”
林鸳鸳愣住了,久久语塞。
她当然知道顾方歧,季燃的男朋友,她们乐队的经纪人,他和季燃死于同一场车祸。
林鸳鸳第一次见到季燃还是在大学,迎新会的时候,她躲在角落发呆,一双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手,捏着一张传单伸到她眼前,把她吓了一跳,抬头就看到一个极其漂亮的女生,头发染成扎眼的粉红色,嘴唇涂得黑黢黢,却掩盖不了精致出挑的五官。
“哈喽,学妹,要不要来我们音乐社看看,我们缺一个鼓手哦。”
她身上有好闻的香水味,眼神明亮而大胆,笑得极其真诚,林鸳鸳不敢相信她会特意走过来邀请自己,这对她,一个毫不起眼的大一新生来说,是种无上的殊荣,毕竟,这可是季燃。
一个学校总有个那么几个女生,是从入学开始就享受到周围所有人的注意的,在大家都唯唯诺诺的菜鸟新生阶段,季燃就已经表现得很另类了,除了出众的美貌,高挑的个头和天生的性感身材,她的穿衣风格也很出格。
她从来不避讳显示自己的身材优势,尽情享受裸露,低胸和吊带是标配,劣质低俗的渔网袜在她身上也变得像某个名牌单品,而且季燃总是画很浓的妆,大烟熏和夸张的假睫毛,即使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老师都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她。
“太惨了,我根本没法逃课。”
季燃笑着跟林鸳鸳诉苦,她有时会慷慨地把化妆品分给林鸳鸳,因为知道这个被自己捡进社团,临时充当鼓手的小学妹,平日里是以怎样一种崇拜又热切的目光追随着自己。
没错,林鸳鸳以前真的很喜欢季燃,而且是越来越喜欢,甚至到最后有些变味。
林鸳鸳觉得自己爱上了她。

季燃
在认识季燃之前,林鸳鸳所有的反叛行为都在脑子里进行,因为身边没有一个具象化的存在,能让她投射一下自己的梦。
她身边的朋友都是廖青精挑细选过的,不是循规蹈矩的教师子女,就是刻苦勤奋的小镇女孩,这些朋友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无趣。她们只对书本上的考试重点感兴趣,下了课相约去谁家做题,彼此之间既是友人,又是对手。
林鸳鸳当时还小,但她已经会从书店淘一些晦涩的音乐杂志看了,指着上面化大浓妆的朋克乐队主唱,跟朋友说这个人好酷。
“……你是不是眼睛出问题了,”朋友一本正经回复她:“你还不如喜欢我们班长。”
林鸳鸳当时的班长是个个头高挑,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子,他走路总是有些驼背,平时不苟言笑,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成天端着,但只要一考试,第一名毫无悬念总是他。
学生时代成绩就是最夺目的奢侈品,尽管班长的青春痘大有燎原之势,长到脸上都快长不下了,仍然有胆大包天的女同学给他递情书。
当然林鸳鸳不在此列,她仿佛从小被人拔了情根,对谈恋爱毫无兴趣,所以也不太注意男女大防,更不知道避嫌。有一次她做值日生,一个人在教室里擦黑板,班长坐在位置上埋头刷题,林鸳鸳摆课桌椅的时候路过,发现他校服领特别脏,皱巴巴的一团,窝在后颈处。
她想都没想,走过去帮他把领子捉出来,还小心翼翼地翻好,班长满脸通红瞪她,林鸳鸳毫无自觉,体贴地叮嘱他记得经常洗校服,班长代表了一个班级的形象,脏兮兮的太寒碜了。
“而且我最讨厌男生衣服脏。”
林鸳鸳强调着,隔天就发现班长直接买了套新校服,雪白的衣领在微风中飘扬着,像一只白鸽。林鸳鸳见此非常满意,对班长的配合赞不绝口,她一直以为两个人是纯洁的革命友谊,是为提高班级平均分出力的战友,直到高中最后一个暑假,班长把她堵在操场的篮球架下面,深情款款地告白,并自作主张夺走了她的初吻。
林鸳鸳对那个吻毫无印象,可能因为来的太突然,结束的又太快,她只感觉被一团陌生的汗味咬了一口,连嘴唇上的温度都没来得及体悟,班长就羞涩地跑开了。
林鸳鸳当然也没答应做他女朋友,朋友们都很纳闷:“你不是喜欢他吗?”
“谁说我喜欢他?”
“你不喜欢他你跟他走那么近?”
林鸳鸳费解:“走得近一定是喜欢吗,我又不想了解他,连基本的好奇心都没有,这肯定不是喜欢啊。”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又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了几个示好的男生,其中有个长得还挺帅,他被拒绝之后破大防,抓着头发绝望地逼问:“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林鸳鸳用力思考了几秒,给出答案:“我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她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压根没有爱人的功能,每每听其他女生聊起心动男孩,她们脸上的羞怯和憧憬如此真切,眼睛里闪着光,整个人被注入了新的活力,林鸳鸳好羡慕,她一直期待有一天,她也能体会这种情感。
不过她没想到,这种无限逼近喜欢,甚至可以说是爱的情绪,会在一个女孩子身上体会到。
在林鸳鸳眼里,季燃简直是从她日日夜夜的幻想中跳出来的人,她身上神奇地汇聚了所有她向往的元素,勇敢无畏,热情善良,永远只做她想做的事情,从不顾及旁人的视线。
而且,作为一个话题性这么强的美女,季燃没有一点高傲,她偶尔会来找林鸳鸳玩,给她带校外的零食。有一天下课,林鸳鸳跟着几个室友从教学楼回宿舍,路上正巧碰上了季燃,她张扬的眼妆吓到了身边的同学,室友拉着她想绕开走,没想到季燃主动迎上来,主动跟她打招呼。
“下课啦,今天穿得很可爱哦。”
她笑眯眯地摸摸林鸳鸳的脑袋,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小妹妹,林鸳鸳不好意思地笑笑,等季燃一走,室友们呼啦一声围上来,无不惊奇。
“天!鸳鸳,你跟季燃很熟吗?”
“还,还行吧?”林鸳鸳摸了摸鼻尖,大家又发出惊呼,争抢着问她季燃私底下人怎么样,脸上带着羡慕,林鸳鸳小小的虚荣心被满足了,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爽。
“她人挺好的,经常送我化妆品,还有 livehouse 的门票。”林鸳鸳不介意分享她和季燃的点滴。
“我听说她在校外交了个年纪很大的男朋友,是真的吗?”室友小声问:“我听说,她在给人当小三。”
“不可能,她不是那种人!”
林鸳鸳毅然决然反驳,她很少会为别人的事情这么激动,但只要涉及到她的女神季燃,她心里就催生出一种使命,一定要在别人面前维护她。
林鸳鸳为了能早日跟上乐队的进度,没日没夜练习,一有时间就泡在社团教室里打鼓,成绩也出现了波动,成绩单寄到家里,她没来得及拦下,被廖青看见了,果不其然迎来了一场腥风血雨。
廖青骂人一向是难听的,她对自己教育子女的水准过于自信,一度迷信不骂不成材,林鸳鸳每次被辱骂心里都跟刀割一样,鲜血淋淋,廖青从来看不到她的优点,不管是人前人后,她总是在数落她,林鸳鸳的成长之路可谓是荆棘遍布。
但自从认识了季燃,她发现自己变得不一样了,她开始无意识模仿季燃的一举一动,她的穿衣风格,她的化妆她的谈吐,每次被廖青劈头盖脸骂的时候,她都要在心里问自己,如果是季燃她会怎么想,她不会自怨自艾,自卑又自责,她只会满不在乎地听过笑过,又抬头做自己,林鸳鸳用这招度过了学生时代的至暗时刻。
一度她也担心过,自己的模仿行为会不会给季燃造成困扰,毕竟女生之间最忌讳学人精。然而季燃又是不一样的,她好像一下子就能读懂她的想法,给与了前所未有的包容,甚至还会主动送衣服给她。
“你穿一定比我穿更好看。”
季燃有一双笑眼,她的朱唇一张一合,吐出的话这么真诚,林鸳鸳感激涕零,对她的崇拜与日俱增。她发现生平第一次,她对一个人爆发了这么强的好奇心,她甚至耻于承认自己有多想知道季燃平时的一举一动,她关注她每个社交平台账号,保存她每一张照片,特别是自拍,然后学习着相同的构图和风格。
在这追随的过程中,林鸳鸳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她像找到了人生的新目标,每天起床睁开眼,日子都是崭新的一天,她活得比以前更积极了,不再对生活毫无知觉,她开始留意身边每个小细节,有时候花坛里一株新开的花,都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但林鸳鸳模模糊糊也知道,这种充实的来源还是季燃,她将自己生活的意义和这个她理想成为的女孩子紧紧绑在一起,这实际上是个十分危险的行为。
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林鸳鸳的水平终于得到了季燃的认可,她正式介绍她进入了小乐队。
这个乐队一共四个人,季燃是主唱,吉他手是一个长头发的铁 T,唯一的男生是贝斯手,季燃的发小。林鸳鸳跟着他们排练,一开始也担心合不上,拖他们后腿,但大家看在季燃的面子上,都对她非常耐心,林鸳鸳为了回报这份宽容,练习得更起劲了。
她们有时会在校园音乐节上演出,或者在学校附近的酒吧,做一些小的商演,拿到的钱扣掉场地费还剩一半,季燃特别封了个大红包递给她:“来,发工资了。”
林鸳鸳激动地眼眶湿润,颤颤巍巍接过来,怯生生数钱的样子惹得大家开怀大笑,那是她记忆里最愉快的一个暑假。
到了大四,林鸳鸳要应付论文,要准备考试和求职,一边还要兼顾乐队,变得分身乏术,花在追随季燃身上的时间也变少了,不过她也隐隐听说,季燃延毕了,考试成绩太差,根本没办法毕业,林鸳鸳好几次想问问她,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没事吗?
但季燃还是和以前一样,对所有困境都满不在乎,当时她眼里只有唯一的焦点,就是她的男朋友顾方歧。
顾方歧是个小音乐公司的经纪人,经常蹲守在小场子发掘有潜力的新鲜乐队,季燃带着他们第一次去地下公社演出的时候,台上抓着麦嘶吼的女孩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全部视线。
他借着签约的由头和季燃走的很近,成熟的男人有的是办法讨小女孩欢心,而且顾方歧不是一般的老男人,他懂音乐,有品味,还有钱,季燃很快就被他的魅力征服了,那种老练的事故是大学男生们身上没有的,而也就是那个时候起,季燃开始变了。
她仿佛一夕之间散尽了身上的光环,变得敏感多疑,嫉妒心超强,每天话题就是围绕着顾方歧,还要拉着林鸳鸳听她啰嗦讲了八百遍的爱情故事。林鸳鸳迷茫了,她感觉到理想和现实之间出现了一道东非大裂谷,恋爱中的季燃没那么酷,也没那么无所畏惧了。
顾方歧有时忙于工作不理她,她就开始大吵大闹,逼着他来学校送花哄她,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挽着他的手,跟他上了他的兰博基尼。
林鸳鸳不明白,明明是这么酷的女生,怎么谈了恋爱也变得这么幼稚,时不时情绪失控,可见恋爱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爱确实会让人变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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