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家周可可大大的完结力作《那封情书是真的》火热来袭,,书中主人公是林烨周可可,小说故事简述是:她正在虔诚地给男神写情书。「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娇娇横我:「这是仪式感好不好?」...
她正在虔诚地给男神写情书。
「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
娇娇横我:「这是仪式感好不好?」
「有用吗?」
娇娇粉面晕红:「有用,他这周主动给我发了三次信息。」
不错呀!
我凑过去:「姐妹,借我抄一个呗。」
娇娇伸手捂住。
「一顿麻辣香锅。」
娇娇嫣然一笑:「咱俩谁跟谁,说什么麻辣香锅。你拿去抄,我这还有多的信纸也给你。」
看了内容我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她也是从网上抄的,不是原创。
算了。
麻辣香锅都许出去了,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做戏做全套。
写完后我还把信封拍了照,发了个仅林烨可见的朋友圈。
「把我的思念写成书,让秋风送去你手里。」
Yue……
有被自己恶心到。
但效果很好,两小时后,林烨又主动给我发信息了。
感天动地,一天内他居然主动了两次。
「信是你写的?」
我很激动:「是我写的,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意。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浅浅的回应?」
「我只要那三个字,一次就够了。」
林烨发来一张照片,是拍的我手写的那张信纸。
「你好好读一遍。」
这多少有点恶心了。
但咱们舔狗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是满足男神的一切要求!
我喝了一口菊花茶,用尽全部的矫揉造作,开始逐句朗诵。
信太长,一分钟还念不完。
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总算念到最后一行:将你放在心尖尖上的,孟娇娇。
淦!
抄得太顺手,忘记改落款。
语音撤回失败,林烨发来两条信息。
「抄得难看,以后不要再抄了。」
「夹得难听,以后不要再夹了。」
我很难过,主要是太丢人了。
摆烂了一晚,第二天起来发现右脚上也长了个鳞片。
周可可,得振作呀!
要不然变成一条鱼,说不定会被宿舍三只吃货给红烧了。
宿舍四个臭皮匠凑到一块分析,最后娇娇总结:「远距离攻击想要拿下林烨这样的男神不太可能,你得近身作战。
「今天他有羽毛球比赛,你把握机会!」
好有道理。
送水加油什么的,太小儿科。
我要来票大的。
我从柜子里拿出我的宝贝——五年前我爸费了好大的劲,拿到的羽毛球大神某丹签名的球拍。
这拍子跟林烨平时用的是一个系列。
我将球拍取出来,轻轻摩挲。
这么好的拍子,我就用过一次。
脚背上的鳞片隐隐作痛,为了保住小命,只能牺牲它了。
也是巧,我扛着拍子,半路上就遇到了林烨。
他穿着一套清爽的白色运动服,跟几个室友走在一起,就像是野鸭里的仙鹤。
我乐颠颠地跑过去,进贡一样地举起球拍:「林烨,这是丹神签名过的球拍,送给你。」
他室友顿时「哇哦」。
林烨淡淡扫了他们一圈,这些人挤眉弄眼地走开。
他目光在球拍上流连,哂笑一声:「周可可,这球拍不是白送吧?」
我堆起一脸的笑:「必须白送,它能被你宠幸,是它的荣幸。」
「只要你说出那三个字。」我把球拍往他怀里怼,「以后它就是你二房。」
来吧。
这是你偶像签名过的球拍。
只要简单的三个字。
林烨目光沉沉,对上我满怀期待的眸,冷嗤一声:「周可可,你扪心自问,是真的喜欢我吗?」
他说完这一句,也不等我回答,就抬脚离开。
校园小道上人流熙熙攘攘,风吹得樟树叶飒飒作响,路过的人时不时看我。
我垂头丧气,将球拍慢慢收了回来。
我是喜欢他呀。
不然全校这么多人,我偏偏选他来舔,一舔就一年。
可我又不敢太喜欢,因为……
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男生跑到我面前,急切地说:「什么也别信,都是假的。」
头突然一阵刺痛,耳边响起刺啦刺啦的电流声。
我抓住那男生的手想要问个清楚,可缓过那个劲,却发现自己抓着的是娇娇。
她斗志昂扬地安慰我:「别丧气,记住咱们 101 室训——不求他人懂,我舔我快乐。
「我已经帮你买好水了。从这里走到羽毛球场要十五分钟,你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
「一会咱们走常规舔狗路线。你不要好高骛远,咱们得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舔。」
我真的谢谢她。
不仅狠狠安慰了我,还为我提供了作战计划。
我疑惑发问:「你见到刚才跟我说话的人了吗?」
「我刚一直在那边看着你,没人跟你说话呀。」
是我的幻觉?
到了羽毛球场,才发现舔狗有点多。
证明我眼光是真好。
没办法,自己选的男神,含泪也要接着舔。
从前我偶尔也来看林烨比赛,那纯粹是为了维持舔狗人设。
这一次不能随便,我得走心。
我环视了一圈,发现了中文系的系花袁佳。
她是林烨的高中同学,论相貌排资历,她都是当之无愧的头号舔狗。
是压在我们其他舔狗头上的一座大山。
室友们鼓励我:「可可不怕,迎难而上,一号舔狗一定是你。」
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像骂人呢。
但我还是得到了力量,在中场休息时,甩开膀子挤开了一群人,跟袁佳一起,一左一右把水递到了林烨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