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梁斯轩纪念溪的书名叫《故归决绝》,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从餐厅出去后,我叼了根荔枝味棒棒糖。其实吧,我这个人从小在孤儿院捉摸滚打,喜欢拉帮结派,因为我太孤独了。后来我遇到他们三个,我就是一直想有个自己的家,我把这个小团体当家了。我把自己当成家里的长姐自动承担了照顾弟弟妹妹的任务。因为太渴望家和爱了,所以才会一直付出。不过现在,无所谓了。我顺着川流不息的街道走,走过一个小巷子,我翻墙翻了过去。本来我是打算出来被他们三个带带,干点正经生意的,其实我还是喜欢...
从餐厅出去后,我叼了根荔枝味棒棒糖。
其实吧,我这个人从小在孤儿院捉摸滚打,喜欢拉帮结派,因为我太孤独了。
后来我遇到他们三个,我就是一直想有个自己的家,我把这个小团体当家了。
我把自己当成家里的长姐自动承担了照顾弟弟妹妹的任务。
因为太渴望家和爱了,所以才会一直付出。不过现在,无所谓了。
我顺着川流不息的街道走,走过一个小巷子,我翻墙翻了过去。
本来我是打算出来被他们三个带带,干点正经生意的,其实我还是喜欢漂亮衣服。
但是现在呢,我一无所有,只能去投靠别人了。
在监狱里,有个大姐给我引荐了一个人,叫「冬姐」。给了我联系方式,让我去她手里找个活干。
我认识的人多,三教九流的,虽然没有什么大富大贵的,但是什么行业的人都有,就刚才吃饭的那个餐厅老板,就是小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混的兄弟。
我见了冬姐,倒是和我想的不一样。我大咧咧地穿着背心花纹裤衩子,
冬姐则是穿着淡青色的旗袍,耳边戴着黑色的耳钉,与她那身复古的衣服是一种奇特的搭配。
我们在大排档见的面,她也没介意什么。只是田螺上来了,她声音温温柔柔地说:
「别吃田螺了,里面都是寄生虫。」
当时要是劝我那白眼狼弟弟妹妹多吃几个田螺就好了。
冬姐声音温柔,笑吟吟地看着我:
「我手里有几个场子,缺个人看。
「你可以试试。」
看场子这个活我没看过,但是我脑瓜子灵活,跑了一个月我就弄明白了。
冬姐现在手里是有钱有人有场子,但是她以前那个老公死了。
有的手下就比较浮躁,她压不住。现在就需要找个人压,混得开,会来事的。
我不说会来事,反正我从小到大四处走街串巷的,南明市几条街、哪条街上有局子、局子里几个哥们兄弟的,我还挺了解的。
不过场子里那些压红线的东西,我都给关了。
现在时代不同了,你得顺应时代潮流,不能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有了这个活后,我就每天骑着摩托车,从这几个场子里来回窜。
只是两个月吧,本来这几个场子都快关了,硬是让我给整起来了。
姐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我叼着荔枝味的棒棒糖,灯红酒绿之下我确定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