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六省联盟开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采
时间:2022-03-02 11:13: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3月1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参与本次集采的联盟地区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江西、内蒙古、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具体参与省份以报量通知为准);此次广东联盟集采共涉及87个常见病慢性病药品!
以下为通知全文: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202)》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联盟集采)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属本次联盟集采品种范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取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二、时间安排
产品新增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日24:00时止。
产品提交送审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日24:00时止。
联盟集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5日17:00时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此前未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报名的生产企业(含进口总代,下同),请按照附件1有关要求先进行企业报名,企业报名生效后再按要求进行产品新增及维护提交送审;已生效的产品或产品库已有数据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未生效的产品维护后提交送审即可。
(二)选择报名品规:企业相关生效产品(即产品的“数据状态”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如选择参加本次联盟集采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交易信息管理-项目产品报名-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产品报名明细”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步骤:在“操作”栏的下拉菜单中点击“报名”按钮即完成报名操作,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企业可取消报名或重新报名,最终的报名状态以截止时间点产品的最新状态为准。
(三)提交原料药自产证明:属于原料药自产(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的产品,请相关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产品管理-药品列表-操作-拓展信息维护”进行提交。选择“是”但未按规定上传证明材料的、选择“否”的或未进行操作的,视为非原料药自产产品。
具体操作步骤:在“原料药是否自产”项下选择“是”,并按要求上传原料药生产批件和原料药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申报。
(四)提交承诺书:请企业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和日期、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专项申报-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常见病慢性病药品)”进行上传。上述承诺书的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四、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文件,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并提交送审,以免影响报名及后续交易资格。
(二)如报名产品已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请相关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产品管理-药品列表-操作-拓展信息维护-一致性评价”进行维护,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依据文件(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截图或药品过评批件等)。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护的,将视为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三)自即日起,未在省平台报名的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可随时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和材料见附件1;已在省平台报名生效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无须重新报名。
(四)企业提交的产品材料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相关材料加盖机构鲜章后扫描电子版,按要求通过省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上传提交即可,无须到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五)参与本次联盟集采工作均须使用CA证书通过省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提示》(网址:http://www.cnca.net/Client/detail/id/1770.html),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
(六)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报名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报名及承诺书提交工作,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联盟集采,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具体品规即为供应产品清单,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销或修改,请企业谨慎进行报名操作。
(八)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报名须知
2.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