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医保支付标准...江苏药品挂网升级!新分类采购背景下的七点分析
时间:2021-09-06 11:23:3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最新的药品挂网采购《征求意见稿》,但这份文件,是在2020年江苏省阳光挂网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深化推进”,并不像极个别新媒体所理解的是在2015年江苏省标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价格调整,如果是这样错误的理解,那笔者可以告诉你:学习还是要注重方向感,如果方向错了,路线也注定偏得十万八千里。
关键点1:准确理解政策,勿误读升级基础
就像江苏省局发的这份文件,深入推进是有原有基础上进行推进,而江苏阳光挂网正式成型是在2019年年底价格联动的基础上,于2020年上半年正式形成的阳光挂网采购方案,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2020年阳光挂网的基础上进行的升级。
关键点2:推进药店在平台采购的背后,是省医保数据目录的变化
值得留意的是,这次意见稿中,特别强调,江苏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 驻苏医疗机构,下同)使用药品均应在省阳光采购平台议价采购、 公开交易、应采尽采。推进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在省阳光采购平台采购。
目前,据笔者了解,江苏省已经有部分地市药店陆续启用对接江苏省医保局每月公示的医保数据库,如果数据库中没有涉及的品规,将在相关部分药店不能刷医保卡进行支付。
而据笔者从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0年5月之前,相关企业可以自行网上申报取得赋码,5月后,全省统一执行新政策,即必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取得阳光挂网价格后,相关信息才能导入每月的数据库中。
关键点3:对新过评药给予半年挂网过渡期
意见稿要求,对新过评仿制药,给与半年过渡期,若过渡期满后仍有全国其他省份执行价格低于江苏省挂网价格的,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同品种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暂停同品种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
纵观整个参比及过评挂网,一是要求三层限价:对应原研和参比、产地省价格、已按过评药品挂网省份最低执行挂网价格;二是半年之内,要求新挂网过评仿制药应主动积极调整自身江苏价格(就低调平);三是常规套路,即过评满三家,暂停未过评品种挂网资格。什么时候过评,什么时候恢复。
关键点4:红黄预警+1.8倍控制VS 32字总结
红黄预警本不是新鲜事情,海南、上海、陕西当年已经把红黄蓝预警玩得纯熟,这里需要留意的是对撤网后重新挂网的药品,同品种无已挂网产品的,以撤网前价格1.8倍为已挂网最高价进行价格预警管理。
近两年来,一些企业撤网再撤网,力图通过不同规格进行提价,前期,四川挂网已经对此类变相提价的品种采取了暂缓挂网的举措,江苏则相对柔和一些,以1.8倍为限。
对整个价格预警,笔者总结了32个字,平台方面,就是价格预警、动态管理、季度更新、鼓励自纠。企业应对层面,则是定期梳理、防范预警、防止监控、维价稳量。这32个字,懂的企业自然理解怎样去把下一步的工作做好。
关键点5:“议价过程+营销行为”要合规
阳光采购议价监管过程中,重点对医疗机构不议价、线下议价不报告真实结果、索取返点返利等行为提出了监管要求。
笔者认为,在议价的过程中一定会伴随着一系列营销行为的出现,意见稿总体分析来看,加权价格是基础,量大、金额高会被重点盯防,而网下议价有弊无利,总而言之,营销行为合规最重要。
关键点6:一个平台、一套编码
一个平台,就是建立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监管一体化的省阳光采购平台。一套编码,就是在挂网、采购、流通、使用、结算、监管等领域 全面应用国家药品编码标准。但同样是六个领域,前后表述略有不同,招标与挂网;配送与流通。编码的覆盖范围明显比平台更加广泛。
关键点7:挖掘医保支付标准是阳光挂网终极目标
综合来看,江苏此次挂网意见稿,对各类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了界定。不排除会采取加权等计算方式,对相关药品的药保支付标准进行定期调整,就像本文开篇所说的那样,同一药品,今后无论是在医院还是药店,一个医保支付标准打天下将成为市场标配。
而挖掘医保支付标准,对于医保主导的带量采购也好,阳光挂网也好,都是最终操盘者想实现的目标。
来源:新浪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