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科技集团子公司2年6次被罚 近期还因违反食安法被列为典型案例
时间:2022-04-20 07:14: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没35万余元。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含有虚假内容、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
2022年2月2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含有虚假内容、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2万元,罚款34.5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3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珍珠菇、黑香米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含有虚假内容、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珍珠菇在其包装上标示有营养信息,但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规定标示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钠”的项目名称,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另查,当事人委托山东九谷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黑香米,标签标注“等级:一级”“执行标准:Q/JJY001S”“保质期:12个月”。在山东省金山县市场监管局的协助下,查明该黑香米样品等级为二级,质量等级并非所标示的“一级”。同时,查明该黑香米执行标准为“《杂粮(粉)》(Q/JJY0001S-2008)”,并非其标注的“执行标准:Q/JJY001S”,且生产黑香米所用原料为延寿县鸿鑫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裕仓黑米(规格:25kg/袋,保质期:6个月)”,生产过程并未改变食品保质期。因此,当事人经营黑香米标签涉嫌虚假标注质量等级和执行标准、标注虚假保质期。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年6次被行政处罚 为物美科技集团旗下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莹。该公司为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于1994年成立,注册资本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令。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在近2年多达6次被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除上述典型案例外,2021年4月,由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亚鑫针织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的一款背心不合格。原因为生产原材料把关不严。这款背心在物美各个店销售,这批次不合格产品委托生产了300件。该公司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被罚款17940元,没收违法所得4719元。同年3月,同样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罚没6032元。
2020年10月和11月,该公司因“对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分别被罚款近5万元和6000余元。同年5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被罚款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