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女教师被前男友刺死案二审,上诉人申请重新鉴定责任能力
时间:2019-11-05 18:52:2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浙江天平微信公众号 图
11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宁波慈溪市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上诉)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发生于2018年8月1日。一审认定,2017年初,被告人吴益栋与被害人陈某(女,殁年22岁)成为男女朋友,后分手。吴益栋为求复合多次纠缠,遭拒绝后怀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时许,吴益栋在慈溪市新浦镇某艺术培训中心门口附近守候陈某下班,看见陈某乘上他人驾驶的轿车,驾车尾随。双方车辆驶至浒山街道新都汇附近时,陈某发现吴益栋尾随,下车跑入新都汇商业区。吴益栋下车后,佩戴口罩、携带尖刀追上陈某,强行将陈某推入一临街门店内。在店内,吴益栋不顾陈某反抗,持尖刀连续捅刺其腹部、颈部等,致使陈某头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案发后,吴益栋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今年5月30日,宁波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益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吴益栋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审时,上诉人吴益栋更换律师,由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东迁等任辩护人。在庭上,胡东迁从“由恋爱关系引发”,“存在激情杀人特征”,“有自首行为”,“对一审采信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有异议”,“属初犯、偶犯”,“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存在责任”和“上诉人家属希望谅解、有赔偿意愿”等方面提出一审量刑过重,认为一审采信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收集证据不够全面,运用的法条为已废弃,希望法院安排权威鉴定机关对上诉人进行再次鉴定。
检方表示,原判决的定性、量刑准确,对上诉理由不予认可。上诉人的行凶地点位于闹市区,作案手法极其残忍。案发后虽有悔罪表现,但拨打120和自首是在表姐吴某提醒下进行的。对一审采信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相关鉴定机构已出具情况说明,其中的笔误并不影响鉴定结果,不支持重新进行鉴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庭审中吴益栋多次打断、反问检方和被害人家属诉讼代理人,两次被审判长制止。
“今天是农历十月初九,我生日,也是妈妈的受难日,我想跟妈妈说儿子不孝……我的命不是我自己的,希望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吴益栋在最后陈述说。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陈某的父亲告诉澎湃新闻,家人绝不会谅解吴益栋对女儿犯下的罪行,不会与对方家属和解,不会要一分钱赔偿,只愿二审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曾向亲友了解陈某与吴某的交往经历。陈某家境优越,2015年9月幼师毕业后进入幼儿园任教,第二年家里给她买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2017年,陈某去培训学校当舞蹈老师,家里又给她买了轿车。事发前,陈家正给她建房。吴益栋1991年出生,家庭条件在村里属中下,父母常年在外养蜂,他跟着外婆长大。
“我们觉得他们不适合,不是因为家庭条件,而是两人的矛盾冲突不时发生,有时要家人调解,甚至闹到派出所。”陈某母亲章萍(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家人第一次调解两人的矛盾在去年2月,那天陈某很急地打电话说车被吴益栋拦了,钥匙被拿走,让爸爸帮忙拿回钥匙;第二次是去年4月的一天凌晨,陈某哭着给哥哥打电话,说家门被吴益栋踢破。
没多久,陈某在吴益栋哀求下与其和好,去年5月同去杭州游玩,陈某在西湖游船上拍的一段舞蹈,发上抖音后点赞数达185万。之后一个多月,该账号发布50多条视频,大多数是拍摄陈某的视频。陈某被害时,该账号有39.5万粉丝,获赞297.4万。
陈某的嫂子吴虹(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妹妹在抖音上走红后,吴益栋觉得是个商机,想让她接拍服装广告,不停地找素材让妹妹拍视频,好保持热度,但妹妹不愿意,她只是拍着玩。”陈某和吴益栋的聊天记录里有不少关于抖音的内容,字里行间反映出两人的分歧。去年7月,两人分手,此后吴益栋多次通过给陈某发跪地求饶、虐待两人养的宠物狗的视频,毁坏陈某车辆等求复合,陈某未答应。去年8月1日,凶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