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评论】给学生放“春秋假”,究竟卡在哪儿
时间:2019-11-04 16:57:5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特约评论员 江德斌(浙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交了《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黄细花建议,将春假设立在“五一”前后、秋假设立在“十一”前后,假期可以设计为10至15天左右,配合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以便父母和爷爷奶奶带着孩子旅游度假。
教育部在《答复》中强调:由于学校假期调整涉及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从近些年探索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均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教育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栏目11月1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12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这份落款时间为9月25日的文件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
教育部在《答复》表示:根据规定,各地在保证中小学校完成国家规定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课程实施举措,积极探索安排春、秋假,特别是把春、秋假安排与开展游学综合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放假通知。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华锡 供图
黄细花代表关于落实春秋假的建议,不仅符合季节特征,也能让孩子们在更舒适的季节出游,能够真正体验到旅游的快乐,让身心得到放松。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指出了游历的重要性,不能坐在家中死读书,需要走出去,实现游学结合,提升整体素养。
事实上,早在2013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即提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目前,仅有浙江杭州、嘉兴等少数地方,实施了春、秋假,进行了课外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等方面的探索,并未在全国推广开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此次教育部关于春秋假的答复,肯定了各地试点的积极态度,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仍然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并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显然,有可能会在全国推广春秋假,但并无时间表,尚需继续等待了。
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差距较大,教育发展水平亦参差不齐,各地民众对春秋假的态度也不一样,经济发达地区更积极些,倾向于给学生放春秋假。这也容易理解,毕竟放春秋假后,游玩也需要花钱,收入高的家庭能够承担,低收入者就望洋兴叹了。而且,还有很多人担忧,孩子放春秋假了,家长却没放假,没时间陪同,弄不好又要送到补习班去,还不如继续在学校上课的好。
显然,给学生放春秋假有现实需求,但也有现实因素制约,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制定稳妥的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休假政策,才能真正实现,否则就会沦为一纸空文,只有少数学生可以受益。
具体而言,不妨采取渐进措施,制定一个分地区落实的春秋假时间表,让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先行一步,中西部地区慢行一拍。同时,将学生春秋假与家长带薪休假制度联动起来,让学生和家长能够一起休假,以满足家庭旅游、度假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