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一座城市的灵气
时间:2019-10-31 23:41:3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你可能听说过“鬼市”,也可能曾经一头雾水:咋,怎么还有“鬼”的市?非也,鬼市,乃一种夜市,夜里来,凌晨走,恍如它就没有来过一样。而实际上,和其他夜市一样,那里的货品和热闹贡献着生机。
夜市,一座城市的灵气。
如今在大城市,华灯初上,“夜间经济”也将拉开序幕。这是我们熟悉的。那么历史上的呢?今天我们不如去看看20世纪初的北京夜市。
等夜色像海绵一样,吸走了黄昏中的最后一丝喧嚣,无意之间,我们总会在某条街巷撞见某段尘封的历史和传说,仿佛往昔幽魂在轻声低语,唯有竖起耳朵、睁大眼睛,循着这若有若无呢喃的指引,才会窥见她悄然掩藏的面容,正躲在某个晦暗的角落里。
那欲遮还羞的模样,在阴翳中勾勒出一个个若隐若现的轮廓。细碎的响动声声入耳,引诱人走向时空的深处。
撰文 | 李夏恩
01 夜市:午夜的喧闹繁华
当装满货物的骡马大车不再往来于街道上时,那些被沉重的车辙压得结结实实的土路上,便突然涌出数以百计的货摊。数不清地逛夜市的人,在货摊前拥挤着、推搡着。四面八方传来的商贩声情并茂的叫卖声和顾客讨价还价的声音震荡耳鼓。
北京的夜市,宛如夜幕拉开时上演的一场宏大喧嚣的魔术。让初来乍到的人不由得意乱神迷。
“我与杨先生走过夜市的一个又一个摊位,我们不得不果断地拨开密密匝匝拥挤的人群才能向前挪动”,德国记者恩斯特·柯德士就是沉迷于这场北京夜市魔术当中的人。
伊丽莎白·基思绘制的1910年代老北京夜市的情景,真实情况要比基思笔下的夜市更加繁华喧嚷。
当他在1936年初访北京时,甫一到站,就被前门外大街上喧闹非凡的夜市绊住了手脚。琳琅满目的商品让这位初访者眼花缭乱,以至于他将看到的商品名目不厌其烦地一一列举:
“零头布,学生用的不锈钢圆规,抛过光的绘图丁字尺,两毛钱就能买到的便宜日本产自来水笔、玫瑰色的长筒女袜松紧带,以及碰撞后凹陷下去的旧自行车铃铛,等等。
除了日用品,还有小巧玲珑,用绿色、红色、紫色等各色丝绸制成的女式绣花鞋,亮闪闪的丝绸鞋面上绣着令人惊叹的精美图案,大多数是蝴蝶、花卉、水果、花瓣、花环、彩带等式样,炫目的颜色鲜亮刺眼。
女鞋的长度不过是大拇指和食指张开的大小,像布娃娃的玩具鞋,但事实上是给缠过脚的小脚太太们穿的。货摊上还有灯笼、皮货、便宜的首饰、装饰品、打磨过的绿色玻璃、真正的玉石、使用过的丝绸被或棉被。
还有来自上海的中国歌女、演员和电影明星的照片,照片仿欧式风格装裱,但模仿的水平却极其有限。一个货摊上正在出售传统的中国刺绣品,在这里花几分钱就能买到一件漂亮的刺绣品;在另一个摊位上,一溜摆开的是一尊尊造型生动的彩陶神仙雕像。”
柯德士胪列的夜市商品,几乎可以称得上是1930年代中国的微缩模型。新与旧、摩登与传统并列杂陈,上至富贵人家,下至贩夫走卒,不同阶层的人都可以在这里各取所需,人与商品之间的亲密接触,共同构成了一个五光十色无限丰富的世间相。
如果想要寻找真实的、鲜活的中国形象,来夜市逛一逛,就能轻松寻到——这个古老国度迈入现代的每一个微末细节的变化,都能从夜市中捕获到它的踪迹,夜市就像是将这个时代打包装在一起,在夜晚时分突然抖开包袱,让人大开眼界。
对来访者来说,老北京的夜市可以说是发现中国独特风情的地方,而对平日居住在这里的人来说,夜市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仅因为商品种类齐全,价格便宜,更因为其中卖家买家交易时弥漫在喧嚣空气中浓厚的人情味。
就像柯德士所观察到的那样,夜市中叫卖的吆喝声“并不单调、乏味,相反,有着十分动人的节奏、韵律和韵脚。面对顾客,吆喝出一个‘舒’音,就会再吆喝上一个‘布’音;吆喝出一个‘俏’音,就会再吆喝上一个‘姣’音;吆喝出一个‘王’音,就会再吆喝上一个‘长’音……如此这般,抑扬顿挫,十分押韵”,成百上千的货摊、商店热情洋溢的叫卖声宛如上百种乐器合奏出的交响乐,仅仅是这一点就足够吸引好热闹的北京人了。
讨价还价也不仅仅是表面上口舌的锱铢必较,对买卖双方来说,砍价可以说是一种娱乐和消遣,经过一轮接一轮的唇枪舌剑,遭受了一番过山车般捧高压低的商品,最终价格会停在一个双方达成一致的点上。
买家自以为占到了便宜而洋洋得意,卖家固然摆出一副不甘不愿赔本赚吆喝的神情,但心底里却清楚自己究竟赚了多少,接过钱钞送上商品时的笑容也并非惺惺作态——讨价还价到最后成交是一种中国人获得精神胜利的方式,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双赢”。
即使是那些好静的文人雅士,面对夜市喧嚣的魅力也难以免俗。鲁迅在北京居住时,就经常游逛夜市。老北京人将“夜市”称为“小市”。在他的日记里,仅1916年正月,他就逛小市逛了14次。
从日记里可以看出,这位对日常开销记账有着强迫症般苛细的著名文人逛小市的目的跟普通平头百姓别无二致,同样也是图便宜。
1914年11月5日,他跟三位朋友逛小市,“买‘大泉五十’两枚,‘直百五铢’‘半两’各一枚,直一百五十文(即铜元十五枚)”,20日,又在小市上购得“古泉七枚,直铜元三十,有‘端平折三’一枚佳”。
1916年1月,鲁迅在逛小市时,只花了四十二枚铜元就买到一个瓷印色盒。最让他得意的是在25日这天买到了“嵩岳石人顶上‘马’字拓本三枚”,鲁迅还特意把一张拓片分给了好友陈师曾。这三张来自千里之外嵩山山顶的拓片,只花了鲁迅五枚铜元,相当于一分钱。
大可以想象这位在报刊杂志上用犀利笔锋将文坛对手杀得片甲不留的文豪是如何在街头砍价砍得摊贩退避三舍。鲁迅对小市的兴趣之浓,甚至在一个雨雪凛冬天气还特意跑去游逛,可惜的是摊贩却没有如此执着的精神,全都没有出摊。
02 鼓声铮铮:市井平民的无奈
北京人的这种逛夜市的乐趣究竟从何而来,渊源已经难以查考。康熙年间柴桑的《燕京杂记》就已经记载:
“外城东有东小市,西有西小市,俱卖皮服、椅桌、玩具等物,而东市皮服尤多。平壤数十亩,一望如白兽交卧。
东小市之西,又有穷汉市,破衣烂帽,至寒士所不堪者,亦重堆垒砌。其最便宜者,割方靴为鞋,价仅三十余钱,官则不屑,商则不宜,隶则不敢,惟上不官,下不隶,而久留京邸者,则甘之矣。
西小市之西又有穷汉市,穷困小民,日在道上所拾烂布溷纸,于五更垂尽时,往此鬻之,天乍曙即散去也。”
市井贫民之间深夜的交易,给人一种破败无奈之感。与柯德士所看到的喧闹繁华可谓鲜明对比。但这或许才是夜市的真相,为贫困的底层市民提供一条养家糊口的活路。那些高声响亮的吆喝背后,流露出一种穷人苦中作乐的苍凉与无奈。
对这些市井平民来说,提到夜市,首先想到不是热闹的叫卖,而是胡同里拨浪鼓的声音。鼓声铮铮,听起来似乎清越愉快,但如果这单调的声音一再响起在某条胡同的某户人家,却兆示着破败与不幸。
打小鼓。
晚清末造文人蔡绳格在《一岁货声》中将他们称为“打鼓挑儿”,这些打小鼓的人:
“担二筐,前晾,后以布覆,收买一切衣物,有岔眼物,藏入后筐。黑早上南北小市便卖,行携瓯口大小迸鼓,击之。人谓之‘买死人,卖死人’。”
“买死人,卖死人”这句市井俗语尽管极端,但点破了夜市中很大一部分货品的来源:破败官僚人家流散出的旧货,坐吃山空的不肖子弟盗卖家中什物,家道中落的门户被债主威逼不得已变卖的抵债物品,以及穷苦人家为了糊口出让的仅有的破衣烂袄,甚至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物和陪葬品。对打小鼓的人来说,不问来源,只要价格合适,一概全收。
这些白天从各处收购莫问来路的旧货,在晚上就会出现在夜市的地摊上。盛衰生死之间,物品也在不同的主人手中流转。
也许夜市上买家图便宜买到的一件皮袄,正是某个萧索人家最后一身裹体的衣裳;一个文人从古玩摊上花几个铜板买来爱不释手的古泉瓷器,或许曾是某个故去的落魄名士钟情的爱物。
18世纪文人纪昀就记录了一件买旧货引起的诡异事件,他的一位同僚前辈,曾买到过一件死人穿过的惨绿色袍子。一天这位同僚回到家中,忽然“见此袍挺然如人立”,很是受了一番惊吓。
本来众人劝他把这件袍子烧掉,但此公却听从了另一位好友劝告,把它放在烈日下暴晒来驱散附在衣服上的森森鬼气——烧掉是不可以的,毕竟这么便宜。
03 逛夜市:一座城市的灵气
当然,夜市之所以在夜晚而不在白天进行,也同样隐藏着见不得光的一面。就像清末《都门竹枝词》中所描写的那样:“换底朝靴破帽胎,纸粘皮袄旧绸裁。归来嬉笑夸同辈,小市便宜买得来”。幽暗的夜色模糊了真假的界限,成了不谙内情的外行买家的障眼法。
即使那些质量毫无问题的便宜货品,其来源也大为可疑。“贱价买来偷盗物,牵连难免到官衙”——夜市同样也是盗贼销赃脱手的绝佳地点,毕竟买家看重的是低廉的价格和使用所需,因为没有人会费心思打听商品的来源。纵使疑心,也总存着一份侥幸心理,毕竟,夜市的东西太便宜了,而便宜是足以抵消所有怀疑和不安的。
1936年英国画家窦尔思绘制的北京地图中,将夜市(鬼市)径直译为“小偷市场”(Thieves' Market)。
夜市混乱的一面,自然会引起市政当局的注目。1929年7月12日,内政部颁布命令将北平、开封、保定等地的夜市概行禁止。
这则官方颁布的命令引用中国古代经典,宣称“日中为市,古有明训”,指责民间开设的夜市是“反其道以行之”。命令将夜市描述为“黑市”,它虽然承认夜市对买卖双方各得两便,“买卖货物,每于夜深至天未黎明之时,暗中摸索,天明即散。
卖者标名曰拍卖,买者则以其价值之低廉,趋之若鹜”,但话锋一转,抨击夜市物品,“不乏盗贼赃物及伪造赝鼎”,并且将其上升到“不惟妨害国家警权,实戕贼国民道德”的政治高度,因此,夜市必须以危害社会治安的名义予以取缔。
在严格政治命令下,盛极一时的北京夜市被强行取缔,夜色中的喧嚣被一纸政令戛然遏止。北京的夜晚似乎回归了上古时代的安静,但安静的背后却是时代的倒退,夜市本就是商业时代发展而形成的自发交易场所,它既集合了人们购物的欲望,同时也为那些贫苦大众们提供了一条相对合法正当的谋生手段,夜色深沉固然成为了假冒伪劣商品和偷盗贼赃的庇护所,但夜市中亮起的一盏盏被老北京人谑称为“气死风”的煤气灯,也是这座城市里数以万计的底层贫民生活中仅有的希望之光。
当这些仅有的微光被强行掐灭后,谋生无着的底层贫民为求生计,反而会铤而走险。
没有了夜市的灯光,黑夜变得更加骇人和不安。1936年1月,仅仅在夜市取缔七年后,当局再度发布命令,恢复北京夜市。一如取缔夜市时的义正辞严,恢复夜市的理由也冠冕堂皇,显示了官方轸念民瘼,因此特意将被自己亲手扼杀的夜市以“维护民生”的名义再度恩赐给这座城市的广大民众。
但事实上,早在官方命令颁布之前,北京的民众就已经冒着违法的危险,在巡查队不时的突击骚扰下,继续着夜市的传统了。
当柯德士在1936年来到北京时,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在官方规划下新生的夜市,而是一个从未退场的夜市,以合法正当的形象,继续着自己的繁盛和喧闹。而对那些逛夜市的人来说,夜市的意义,一如鲁迅所自承的那样:
“我只在深夜的街头摆着一个地摊,所有的无非几个小钉、几个瓦砾,但也希望,并且相信,有些人会从中寻出合乎他的用处的东西。”
撰文:李夏恩
编辑:西西,董牧孜
校对: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