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银行理财经理为非法集资项目拉客户遭起诉
时间:2019-10-30 19:28:2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日前,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李沧支行的理财经理吕某为北京某投资基金公司的非法集资项目担保推荐,导致该行客户110万元投资资金未能及时兑付本金和利息,被客户诉上法庭。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在吕某的“强力推荐和劝说”下,青岛市民田玉梅(化名)于2013年4月购买了华融普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普银基金”)的“理财产品”110万元,该产品名称为“华融普银高速公路基金-岚临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期限为12个月,承诺年化收益率为11%并每半年分红一次。
2014年4月25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华融普银基金未能及时兑付本金及利息。2014年7月,吕某向田玉梅出具《承诺书》表示,“因华融普银基金所投资的山东高速项目回款期限不如预期,导致回款时间延期三个月,在延期期间进行部分资产处理缓慢导致客户后半年收益未能按照承诺函及时兑付而被起诉,目前该公司已被查封立案,正在进行法院司法流程,该公司债务已经由国有企业中房集团名下企业中房能科(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接管,中房集团正在处理名下资产筹集资金,等待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后,用自有资金来偿还华融普银基金的所有用于山东高速投资的资金。为了让您放心,我以个人名义向您保证,在您投资该项目的本金和利息未到账期间,我个人承担您的投资利息,按照年息11%支付,每半年付息。直至您的本金和利息全部到账时,您将我之前用于垫付的利息一次性全部归还”。
然而,吕某虽然出具了上述《承诺书》表示愿意承担田玉梅的投资利息损失直至其本金和利息全部到账,但经田玉梅多次索要,吕某对此一直推脱不予兑现。
据悉,吕某出具《承诺书》担保的上述华融普银基金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一场骗局。该公司借投资“岚临高速公路项目”为名,以年化回报率8%-15%和“半年分红一次”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额高达55亿余元,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34亿余元。2017年3月,华融普银基金法人魏薇、董事长董占海、总裁蒋权生等8名主要责任人均被法院判决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获刑九年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同时分别并处5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编辑: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