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
时间:2019-10-28 19:19:5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
近日,经过全面升级改造的检察机关办事服务综合门户网站——12309中国检察网正式上线,这是检察机关便民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与之前的检察服务网站相比,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近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
问:最高检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中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这样做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最高检在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目的就是畅通群众反映涉及未成年人控告申诉问题的渠道,健全未检部门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线索收集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平台,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首先,设立专区是检察工作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的重要举措。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发展到“好不好”,期待更多,要求更高,我们的责任更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有人形象地说检察机关是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动机”。因此最高检党组近年来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比如成立了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发出“一号检察建议”,部署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推行法治进校园巡讲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下发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指导性案例等等。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畅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渠道,也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这对于及时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设立专区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现实需要。当前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仍然多发高发,维护校园安全、保护留守儿童、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实践中,由于缺乏必要的专门控告、申诉渠道,有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反映和处理,特别是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难、发案晚、立案难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利于及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门控告申诉渠道可以有效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设置专区是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司法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因此要遵循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和规律,法律也规定了一系列特殊的办案机制制度,并要求未成年人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门人员办理。这一特殊规律和要求必须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有关未成年人的控告、申诉工作。未成年人因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自我保护能力弱,遇到问题寻求法律帮助时,往往心有顾虑,不愿意给成年人讲。未成年人在陈述案件事实,提出诉求意愿时也有其特点。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渠道优先受理,有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员专门办理,以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特殊保护。这一方面有利于鼓励未成年人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及时向司法机关求助,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通过专门工作人员与提出控告、申诉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交流,可以切实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并能够更有效地了解案件信息,更好地进行释法说理和安抚工作。
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具体包括哪些控告申诉渠道,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答:经最高检领导批准,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和第十检察厅密切配合,从今年初就开始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开展软硬件建设。除了在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外,我们还在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增设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接谈窗口,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增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席。控申部门统一接收录入后,按规定分下级检察院或移送本院未检部门办理。此外,我们还对检察机关内部的办案和业务统计系统进行了配套修改,以便把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纳入办案系统,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
目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主要受理“刑事申诉”“控告”“申请救助”三个部分。人民群众可以在这里直接向各地检察机关包括最高检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刑事申诉”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决定,不服公安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不立案及其他决定,不服审判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其他决定。“控告”受理所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申请救助”部分则受理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有关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与办理成年人案件不同,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除了严格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外,还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因此我们把司法救助放在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2018年2月,最高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树立优先救助保护、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全面救助的理念,对未成年被害人等处于困境的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多元、综合、精准的救助。近年来,检察机关对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困境未成年人等提供了经济、法律、心理、医疗、就学、安置等方面的救助,尽力帮助他们和家人渡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关怀。这次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我们也把“申请救助”作为一个栏目与刑事申诉、控告并列,以方便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其家人提出申请。
问:群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提出刑事申诉、控告、司法救助申请后,检察机关将会如何办理?
答: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是我们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郑重承诺,对群众提出的诉求我们必须及时依法办理,及时答复。对此最高检已经有统一明确要求,对群众通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的承诺,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检察机关在接收群众信访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属本院管辖的由本院未检部门办理并答复;不属本院管辖的,逐级分流到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并七日内告知信访人案件去向。有管辖权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将在三个月内向信访人答复办理情况。最高检将在做好直接受理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地方检察机关办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问: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最高检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打算和工作规划?
答:首先我们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未成年人都知道,检察机关12309中国检察网、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有专门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栏目和窗口。除了在媒体上“广而告之”,我们也会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活动中,向广大师生、家长宣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只有这样,大家在需要时才会通过专区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专区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当你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勇敢地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反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所有反映,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依法处理和及时反馈。同时,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当你作为老师、同学、邻居甚至路人,看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疑似受到侵害时,也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包括检察机关反映。
其次,我们在认真办理有关未成年人的控告、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将根据实践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不断进行完善,确保专区运转更加便捷顺畅,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同时,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的指导,逐步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的全覆盖,构建起上下一体、相互联动、及时有效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李春薇)
(责编:燕文青(实习生)、申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