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东部地区创新程度最高,中部“洼地”现象明显
时间:2019-11-22 12:26:1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院长 刘坚
芥末堆11月22日讯 昨日,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发布《中国教育创新成果评估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从创新成果的形式、质量、社会参与度、社会购买力等内容出发,对中国教育创新成果进行了系统评估。
成果质量稳步提升,自我优化机制尚不普遍
《报告》显示,第五届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总计收到了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的1856项申报成果,包括课程、教学、管理和制度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家校共育、教育评价等多个方面,其中围绕课程、教学、教育管理和制度、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教育创新成果占比较高。
成果所涉及的类型
同时,成果服务对象惠及学生、教师、校长、家长、教育管理者、教研员、督导人员等各类群体,超过八成的创新成果将教师、学生列为主要服务对象,这一比例远超其他对象。但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发展、校长领导力、家校共育、教育评价等国家政策和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在本届教博会申报的成果中占比较少。
成果所涉及的类型
近五年来,从专家评价、现场展示、参会观众反馈等各方面均表明教育创新成果的质量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
《报告》显示,教育创新成果总体上教育理念先进,解决方案与理念的一致性良好,但仍需要加强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促进成果不断迭代,提升成果的可复制、可推广属性。
在具体指标达成方面,本届创新成果在指标1“成果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指标2“解决方案与价值理念的一致性好”、指标5“标准规则中呈现了清晰的框架结构”、指标8“有完整、清晰的实践案例”上表现最好。
与此同时,申报成果在指标4“解决方案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专业品质高”、指标6“标准规则中对可量化的重要指标进行了量化”、指标7“针对成果预期的使用效果有比较清晰的评估标准”、指标10“能够有效利用实践反馈进行成果改进”等方面表现不够理想。
第四届、第五届教博会成果各项评估指标得分
(注:每个指标满分 3 分,每项成果由 3 位评委打分,故满分为 9 分。)
从连续两届教博会的数据来看,科学论证、指标量化、效果评估、改进优化一直是困扰创新成果发展的关键瓶颈。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教育创新成果总体而言尚未形成自我优化、不断迭代的机制。
“中部洼地”现象需警惕
《报告》显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创新,大、中小学是教育创新的主体,企业正在成为一支重要力量。
据悉,前四届教博会总计申报教育创新成果2600余项。第五届教博会申报成果超过1800项,社会各界均有教育创新成果参与申报,其中来自基础教育系统的创新成果占比51.9%,企业创新成果占比19.8%,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占比16.9%,教研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创新成果占比6.5%,公益机构创新成果占比3.4%。
第五届教博会成果在各社会机构中的数量分布
另外,在地区分布上,《报告》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研发的成果数量进行比较,发现东部地区创新成果占比51.0%,中部地区创新成果占比15.1%,西部地区创新成果占比32.3%。
综合近年教博会成果申报组织、成果质量评价、成果交流展示等多方面的情况,以及我国不同地区推动教育创新实践的整体表现来看,东部地区的教育创新程度最高,成果品质更好;西部地区不仅参与热情高涨,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教育创新成果;但与之相反的是,中部地区总体积极性不高,中部“洼地”现象十分明显。
第五届教博会成果在东、中、西部地区的数量分布创新成果落地困难
在第五届教博会上,公益机构教育创新成果尽管数量不多,但往往目标更加聚焦,服务内容更加明确,品质很高。
《报告》显示,公益成果集中突出“从儿童视角出发”的理念,围绕学生设计解决方案,同时会兼顾到课程、学习空间、教育资源以及配套的教师和管理者培训等多个方面,充分考虑不同主体在促进学生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需求,为教育实践工作者服务学生提供系统的、立体的、个性化的支持。这样的系统性支持对于成果应用的效果和成果的可推广性提供了很好地空间。
不同机构的创新成果所关注的目标状况
与此相对的是,因为教育系统购买社会服务能力有限,企业发展困境有待破解,急需建立有助于教育创新成果发现、遴选、培育、应用、推广的教育创新治理体系。
报告中通过问卷调查对往届成果参展方及参展地区教育实践工作者进行抽样调查后发现,53.9%的教育工作者表示其所在工作地区“只有少数好学校开始购买与教育创新相关的服务”,还有19.8%的教育工作者表示“没听说过哪所学校购买过类似服务”
所在地方政府购买第三方教育服务的情况分布
“虽然教育创新成果日渐丰富,但好的教育创新成果并未被教育系统广泛接受,需要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建立教育创新的治理体系和评估机制。”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魏锐认为,政府应当为教育创新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条件和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教育创新成果转化的评估体系,设立“教育创新成果转化指数”,用来考评一个地区的教育创新工作成效,以此来督促各地区教育管理部门对教育创新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