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华社曝光“区块链”骗局:不是“取款链”,本身并不创造价值
时间:2019-11-19 21:45:2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谈及区块链,必然与虚拟货币产生关联。但实际上,区块链并不等同于“虚拟货币”或“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技术,区块链本身并不创造财富。
11月18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和新华社均聚焦了“区块链”乱象,并曝光了一些借“区块链”之名实施骗局的案例。央视在报道中指出,区块链技术因为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等优点,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不过《焦点访谈》记者发现,伴随着区块链的热潮,社会上也出现了种种乱象。同时,央视《焦点访谈》也在报道中指出,区块链不是“取款链”,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区块链”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的,是大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在贸易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落地;有所不为的,就是节目中所提到的种种乱象,借区块链之名行圈钱、诈骗之实。
根据报道,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吴震指出,“目前我们监测到区块链公司中,带有区块链这三个字,或者它经营范围内带有区块链的,大概有32000多家。”
不过,“经过实际监测,发现真正拥有区块链技术,或者说拥有链的企业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吴震直言,占比大约为百分之十,甚至不足百分之十。事实上,真正拥有技术的不到百分之十,多数企业是在借势或者造势,有的甚至玩起了各种骗术。
以一个叫做BEEBANK的区块链钱包项目为例,其宣称是全网唯一的去中心化全币种钱包,采用公有链、数据信任体系技术,躺着赚钱,24小时自动运转创造效益。直接团队成员10人,预测月收入3到10万元,如果发展到第五级,预测月收入200到700万元。
不过,其导师对方给出了这样的回复:“BEEBANK已经跑路了,我被骗了十几万。”不过,该导师并未告知详情,并表示“如果对区块链感兴趣,他还可以推荐别的项目”。实际上,借用几个专业名词、宣称高收益的,都是赤裸裸的欺诈。
据了解,今年8月13日,上海浦东网警发布通告称,号称为区块链养宠的“比特猪”平台被警方立案调查。流出的聊天记录显示,为了割最后一波韭菜,该团队让一些“团长”进行维稳,并且许诺会给与一些好处,所有投资者都被幕后推手玩弄于鼓掌。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受害者董先生称其被拉进一个投资群,每天有老师讲课,介绍采用“区块链”技术的虚拟宠物“比特猪”,号称养猪15天后被平台收购,有28%的收益。小赚后的董先生转了10万元再次领养,直到7月底平台无法登陆,董先生才发现被骗。
而新华社也报道称,此前,一款自称“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运动App被湖南长沙市有关部门立案调查。该软件被指为“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型”,是传统传销手段结合“区块链”“大健康”等新概念的结果。
法定数字货币有望实现匿名交易
行业专家指出,“空气币”尽管可能真的用了区块链技术,但发行目的却描绘得过于宏大,如“人类健康”“重构商业模式”,几乎不可能实现。一旦投资者入套,资金积累到可观数量,项目发行方就有很大概率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
新华社还在报道中指出,一些炒币微信群再度活跃起来。同时,再度开始活跃的还有发币公司以及币圈自媒体。近期,一些非法发币机构身处海外,利用社交软件推销代币。“他们宣称‘数字货币就是区块链’,这其实是对区块链技术的有意曲解。”专家称。
据柒财经旗下天天区块链了解,今年11月13日,央行发布辟谣指出,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央行澄清,央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央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与此同时,央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有关领导也在陆续针对数字货币发表看法。据澎湃新闻报道,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于11月12日在参加新加坡的一次会议上表示,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并不意味着要掌握公众信息的完全控制权。他指出,央行将满足公众在交易中匿名的需求。
而据天天区块链此前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也在《财经》年会2020上表示,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国家主权背书、具有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货币可称之为法定数字货币。
李礼辉认为,央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有可能会采取“账户松耦合”+“电子钱包”的方式,可以脱离银行帐户,实现端对端的价值转移,减轻交易环节对于金融中介的依赖,而且会在央行许可的范围内,实现可控的匿名支付。
“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也要进一步研究,比如替代范围的选择、可控匿名的尺度、脱网运行的技术等等。”李礼辉称,数字货币在未来全球数字经济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有必要研究发行中国主导的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可行性路径和实施方案。(文 / 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