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沈凌*大公报:是否应降低CPI中的猪肉权重

时间:2019-11-19 08:12:5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沈凌*大公报:是否应降低CPI中的猪肉权重

11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大家都非常关注的10月份的物价情况,介绍说:10月份CPI同比上涨了3.8%,涨幅比上个月扩大0.8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5.5%,带动CPI上涨3.05个百分点;而非食品价格继续保持比较平稳的上涨态势,仅仅上涨了0.9%,对CPI的贡献大概在0.7个百分点左右。通过这个信息,我们很容易计算食品在整个CPI中的比重是在大概五分之一左右。

其次,统计局发言人进一步表示:在食品中,上涨最快的是猪肉,猪肉价格10月份同比上涨了101.3%,对CPI增长率的贡献接近64%。由此,我们可以继续计算出:猪肉在整个CPI中的比重大约就是2.4%,在食品中的比重大约是12%。

或许大家都知道,CPI作为一个消费品价格指数,是一个加权平均数。其权重主要依赖于对消费者的消费量的统计。食品占所有消费品的五分之一,意味着统计局认为大部分的老百姓会把五分之一的消费支出花在吃上面。而猪肉占食品的比重是12%又进一步表示:统计局认为消费者在食品的花费中又有大约12%(也就是大约八分之一)花费在了猪肉上。

这个比重当然是有依据的,我并不想在这里质疑这个数据。可以讨论的是:但其中某一种商品出现了急剧的价格上涨之后,我们的统计权重是不是还需要依赖于原先的数据呢?比如现在的猪肉行情,显然就符合这样的情况,相较于猪肉猛涨了100%有余,组成CPI的一揽子商品的价格几乎都是稳定的,比如非食品价格仅仅上涨了1%都不到,而食品中除了猪肉以外,其余食品也只上涨了4%左右。那么很显然,消费者会自然而然地降低猪肉的消费,通过其他肉类制品的消费去替代猪肉消费。而这样的替代,使得猪肉翻倍的价格上涨,并不会那么严重地降低消费者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这个消费替代行为在经典微观经济学中早有论述,并不稀奇。只或许,在统计局的具体工作中没有适当地运用。

如果想要体现这个消费替代理论,那么就需要理解一个消费弹性的概念。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知道,当猪肉价格上涨每一个百分点,消费者会少消费猪肉几个百分点?假设我们的答案是一个百分点的话,那么现在猪肉价格上涨了100%,我们的CPI权重计算中的猪肉权重恰好变成了零,也就是说:猪肉在这个高价位的特殊情况下,对于消费者的幸福感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了,因为消费者已经用鸡肉鱼肉或者牛肉等替代了原来的猪肉消费。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因为猪肉的价格上涨而担惊受怕了。

当然,这样的计算会在实际工作中变得复杂。因为这个价格弹性并不是永远不变的。比如在猪肉价格刚刚上涨了10%的时候,消费者或许不太在意,并未改变消费习惯,所以这时候权重没有必要即刻调整。而如果假设猪肉价格增长率进一步上升到了20%,消费者才开始慢慢减少猪肉消费。所以,统计局不可能随时随地关注这个价格弹性的变化,并调整权重计算方式。但是,我们可以建议统计局设立一个门槛值,当某一种商品的价格出现了异常波动的时候,根据平时的价格弹性计算,自动调整其价格的计算权重,从而体现经济学的消费替代理论,也使得CPI的表现更加符合老百姓的感受。这倒应该是未来的一个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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