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铜梁警方16小时成功破案!
时间:2019-11-15 17:45: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是常识。而有的人则可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或者一时慌神,选择逃离现场。近日,一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就在16小时内被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民警抓获!
10月16日6时17分许,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省道309线登高寺路段有一行人被车辆撞伤,目前行人受伤躺在公路上,肇事车辆已无踪影。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伤员已被送医,现场除有一滩血迹和一处护栏擦痕外,再无其他线索。民警随即对现场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据李某回忆,大概在早上6点左右,距面粉厂一两百米处有一辆打着昏暗灯光的独灯车从铜梁区侣俸镇往铜梁城区方向行驶。当他正准备进入厂房时,突然听到砰地一声,赶往声源处时,伤者已经躺在了地上,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
民警抓住关键字“打着昏暗灯光的独灯车”,根据以往经验判断,此次肇事车辆很大可能是两轮或者三轮车。两轮车稳定性差,撞人后极易发生滑倒继而在路面上留下擦挂痕迹。然而事故现场路面并无擦挂痕迹,民警遂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三轮车。民警立即联系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调取事故沿线的监控视频,重点排查早上5时50分至6时05分时间段的三轮车辆行驶路径,最终锁定3辆嫌疑车辆。当民警联系临时号牌为“02**平滩”的三轮车车主叶某时,叶某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这无疑加大了叶某的嫌疑,民警立即赶到叶某家中了解情况。叶某并不在家,而院坝中停放的三轮车,正是民警寻找的号牌为“02**平滩”的车辆。经仔细比对,该三轮车右侧后视镜和右侧挡泥板均有新鲜刮痕,基本可以确认肇事逃逸的人就是叶某。
民警对叶某的家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劝导他们积极联系叶某,让叶某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当晚21时30分许,叶某(63岁,铜梁平滩人)在家属陪同下到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投案自首。据叶某交代:10月16日5时55分许,他驾驶“02**平滩”字样的电动三轮车,沿省道309线由铜梁区侣俸镇往铜梁城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登高寺路段时,由于灯光昏暗,撞倒了一名同向行人。由于心里非常害怕,便直接驾车逃逸了。
经过民警细致的调查工作,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16小时内成功告破。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正在继续治疗。肇事车辆已被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救助伤员,切不可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会使伤员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还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更大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