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已明确界定,校长为何还说往眼里塞纸片是“闹着玩”
时间:2019-11-13 15:13: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据媒体报道,河南许昌禹州二年级的小女孩多多(化名),眼睛被同班同学塞进了纸片。从9月29日至今,家人带着她多次前往医院就诊,从她眼睛里取出的小纸片已经多达几十张。根据多多的描述,当天,有两名小男生按住她,另外一名小男生则负责往她眼睛里塞纸片。学校王校长也承认,9月28日,确实有三个孩子往多多眼睛里塞了纸。但校长说:“七八岁的小孩他们也没啥恶意,就是说小孩们在一块就是玩了。”
眼睛里容不得半粒沙子,可校长却说往眼里塞纸片是同学间“闹着玩”,这显然令网友愤慨。在我国已经明确界定何为“校园欺凌”后,校长还说这是“闹着玩”,一定程度表明,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并没有得到学校重视,学校也没有按规定,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学生的行为是否属于欺凌,不是由校长说了算,而要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调查、认定。
↑7岁女童眼睛被强塞纸片(图据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2017年由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已经明确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这起事件毫无疑问属于校园欺凌,可为何校方还会说是“闹着玩”呢?
把校园欺凌认定为“恶作剧”、“闹着玩”,在颁布治理《方案》之前是普遍存在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出台《方案》明确界定何为校园欺凌的重要原因。而在《方案》已经明确何为校园欺凌之后,校长还说这是“闹着玩”,至少反映在具体治理校园欺凌时,存在两方面问题。
其一,学校没有按《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委员会,发挥学生欺凌委员会的作用。《方案》规定,“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笔者一直建议,学生欺凌委员会应该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针对高中)、法律专家、教育专家、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并独立负责对欺凌行为的调查、认定。只有成立这样的欺凌委员会,才会避免校方为利益考量,对欺凌事件淡化处理,甚至不了了之。目前看来,该校可能根本没有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或者就是成立,也没有发挥作用,这才有校长“闹着玩”的说法。
其二,建立治理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被一些地方错误地理解为要摆平舆情,而非治理校园欺凌,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担心校园欺凌事件影响学校的考核、评优,于是加以淡化或者掩盖。《方案》规定,要“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学校校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要“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责任。”这具有针对性。可是,怎样厘清责任,谁来问责十分重要,如果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那么,发生校园欺凌,会影响本区域教育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评,当地教育部门能公开、透明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吗?另外,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也必须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明确是谁的责任,如果学校、老师已经尽到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可还是由欺凌、伤害事件发生,那不应该追究校方和老师责任。
2018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科(股)室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那么,这些工作真的做了吗?不妨利用这起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检查《方案》落实和执行情况。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熊丙奇
编辑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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