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业步入停牌期等待退市判决交易所敦促做足善后
时间:2019-11-12 21:31:3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连续4次“绝处逢生”的*ST华业最终没能挺过第五次面值危机。
11月12日,公司股价以188万手的巨额卖单封死跌停。随之而来的便是等待交易所最终判决的缓期执行公告。由此,继中弘退、雏鹰退、华信退、印纪退、退市大控、*ST神城(其B股为*ST神城B)等6家公司相继触及面值退市条件(其中的部分公司已完成摘牌程序)之后,*ST华业成为内地证券市场第7家面值退市公司,几乎板上钉钉。
12日晚间,*ST华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1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公司等待命运审判的关口,公司债务危机仍在持续发酵。
12日晚间,公司同时发布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工商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与*ST华业等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照上述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已申请强制执行。责令被执行人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支付70575万元以及利息等其他费用,负担申请执行费。
面对此项利空公告,*ST华业仅仅回应表示,“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在*ST华业面临退市的时间窗口,交易所已经开始敦促公司做足善后工作。11月12日,*ST华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这是继*ST大控之后,上交所下发的第二份同类函件。
在函件中,交易所提出了五方面具体要求:
第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第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第四,公司目前存在相关方拟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申请破产和解、应收账款逾期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充分揭示存在的风险事项,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同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第五、公司应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交易所强调,要求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四项。其中提出的“相关方拟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是指平泉市金宝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破产和解则是*ST华业一直尝试采用的自救路径。这些都被视为*ST华业在这五轮“面值退市”危机中所进行的自救动作。
未来大概率将要发生的是,1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将作出终止*ST华业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复牌后,等待公司的将是连续跌停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