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超1300万合肥首例套路贷涉黑案首犯获刑25年
时间:2019-11-07 10:15: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在合肥市公检法部门的努力下,瑶海区沿河路唐桥新村枫渡苑居民韩永升,终于拿回了被窦昌明涉黑团伙以“套路贷”非法夺取、位于该小区9栋206室的房子。
约7年涉案金额超1300万元
韩永升只是该犯罪团伙众多受害人中的一个,到2018年被立案调查时止,窦昌明涉黑团伙在大约7年的时间里,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为谋取更多非法收入,采取“套路贷”与暴力、软暴力催债相结合的方式攫取大量非法利益,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
“这是合肥市移送审查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近日,市中院检察员陈胜向合肥在线记者披露道。市刑警支队民警朱江表示,该案是合肥警方侦办的第一起套路贷类型的涉黑案件。
据悉,该案件对合肥市、乃至国内法学界都有指导意义。案件审理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该案于2019年1月份裁判,而今年4月9日,最高法院才公布套路贷的司法解释。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江曾专门撰文剖析过此案的意义。
曾用502胶对受害人女儿锁门
据朱江介绍,他们于2018年2月至6月,对该团伙涉案人员陆续立案侦查。在侦办过程中,发现多起典型的“套路”或索债案例。
受害人许某曾因父亲生病借款6.1万元,签订了大量的空白借款资料和房屋全权处置委托公证。窦昌明利用空白借款资料,伪造15万元借款合同,结合银行虚假流水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期,窦昌明又利用房屋全权处置委托公证直接将许某房产卖于第三人。
在一起索债案例中,该组织曾利用502胶将受害人女儿独自锁在家中长达一周时间,导致受害人不得不利用绳子、篮子从一楼吊运食物等生活必需品。
套路贷+暴力、软暴力结合催债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窦昌明成立合肥百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拉拢、网罗近亲属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张昌发、窦昌所为骨干成员,其他被告人为参加者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谋取非法收入,该组织采取“套路贷”方式,诱骗被害人签订大量空白的借款合同、借条、收条、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欺骗、威逼利诱被害人签订、办理以窦昌明等人为受托人的房屋处置委托公证等,制作虚假的银行流水,后通过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或直接肆意填写借款金额等,虚增债务,向被害人非法催债。
在催债过程中,该组织采取多人多次上门骚扰、堵锁眼、用油漆喷字、送花圈、威胁等方式滋扰、闹事,给多名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为攫取更多经济利益,2014年7月,窦昌明又成立安徽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管理、出租该组织非法侵占的被害人房屋,从中牟利。
最终,12名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首要犯罪分子窦昌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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