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组织头目损坏国旗,半年后被控罪
时间:2019-11-06 23:42:1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港独”组织头目损坏国旗,半年后被控罪
今年5月,“港独”组织头目、18岁学生钟翰林在香港立法会外损坏一面国旗,后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损坏上门拘捕。
事件发生过去近半年之久,钟翰林终于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名,案件将于本月14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钟翰林(资料图),图自港媒
香港《东网》6日报道,“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涉嫌于今年5月14日凌晨,与支持修例市民发生争执,粗暴抢走并扔掉对方手上的国旗,导致国旗损坏。稍后,钟翰林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损坏上门拘捕。
11月6日,时隔半年之久,香港律政司终于正式起诉钟翰林一项刑事损坏罪名,案件将于本月14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港独”组织今日在脸书账号发文证实,钟翰林被控涉嫌意图损坏国旗,早前已经到警署报到。贴文指出,钟翰林今日获临时通知,要求他6日需再往中区警署,律政司决定落案起诉。案件将于本月14日上午9时15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该组织在脸书贴出港警通告,图自社交网站
“修例风波”中,暴徒损毁国旗的事例屡屡发生。10月29日,香港一名非法示威者在上月拆下国旗,涂黑践踏,以公开毁损、涂划、玷污等方式侮辱国旗,却只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对此,@人民日报10月31日发布《人民锐评》,强调侮辱国旗理当严惩。文章指出,为什么涂损领馆的下场是“判处监禁4周”,而侮辱国旗的结果“社会服务”?赤裸的双重标准、裁判量刑的巨大差异,让“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乱的工具,还是庇护暴力的道具”成了所有爱国爱港人士心中大大的问号。然而,从来没有什么法外之地。任何时候任何地区的法律实践,都必须尊重国情民意,恪守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