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断流预警,600万诉讼费或成压垮乐视网最后一根稻草
时间:2019-11-06 20:39:4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6日,乐视网在深交所发布《关于公司因支付巨额诉讼费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提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三中院通知,公司需于2019年11月7日前支付诉讼费612万,否则视为公司撤诉,公司目前办公场所将被强制腾退。
按照此前乐视网公告显示,由于乐视体育、乐视云违规担保案,导致乐视网因此计提相关负债约98亿元。“以至乐视网在2019年上半年巨额亏损,造成目前乐视网经营极度困难的现状。”而《公告》还称, 公司目前因支付上述巨额诉讼费,或将导致现金流断裂的风险。
法院要求乐视网搬出乐融大厦
《公告》透露,2013 年12月乐视网与北京宏城鑫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城鑫泰”)签署了《宏城鑫泰办公楼租赁合同》,承租了宏城鑫泰名下的房产( 即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融大厦),租期从 2014年至2036年6月30日,直至目前一直在此办公。2017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就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城鑫泰之间纠纷,裁定“查封、拍卖 、变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朝 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14 层的不动产”。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1月,乐视控股曾以南京银行为通道将乐视大厦进行了抵押,获得了中泰创展14亿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年利率为8%,总利息为2.24亿元。但贾跃亭控制的乐视控股未能还上这笔贷款,为此贾跃亭和妻子甘薇还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2017年,因乐视控股、贾跃亭、甘薇、北京宏城鑫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宏城鑫泰”)、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吴孟等六方未履行公证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方正公证处出具的6份公证书,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北京市高院指定由北京市三中院执行本案。乐视控股公司是宏城鑫泰公司的母公司,乐融大厦产权在宏城鑫泰名下,被北京市三中院列为此次执行的司法拍卖对象。
2019年5月,三中院要求乐视网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融大厦腾退,以进行后续该房产的拍卖。此后乐视网向三中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请求法院中止从乐融大厦清退乐视网的行为,确定乐视网作为合法承租人有权继续按照原租赁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条件继续承租,直至原租赁协议到期终止,但是三中院仍驳回了乐视网的执行异议。
2019年7月,乐视网向三中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目前案件在审理之中。2019年10月,三中院发出通知,涉案房屋将于2019年11月18日至19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并要求公司于11月7日前缴纳诉讼费 612万,否则视为公司撤诉。南都记者获悉三中院官网10月21日发布公告,将于11月18日10时起,对乐融大厦(原北京乐视大厦)进行公开拍卖,房产评估价为9.69亿元,但是起拍价却打了7折,为6.78亿余元。孙宏斌旗下乐视网具有优先购买权。
98亿负债导致乐视网上半年巨亏
《公告》说“若公司支付上述612万诉讼费后,预计公司的资金状况可能无法覆盖公司正常的运营支出。”
11月5日,有媒体报道,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表示目前处于极度困难的经营维持之中,公司经营现金优先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等人力相关费用等,公司完全没有能力支付这些本不该发生的诉讼费用。刘延峰希望能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说明情况,获得相关部门对公司合法租赁权益的支持,并在诉讼费用方面予以减免或者协商其他公司能承受的方案;公司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寻求经营恢复,确保员工工资社保的正常发放。
乐视网在10月22日发布公告,针对近日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发布《有关贾跃亭先生个人破产重组及成立债权人信托的声明》做出澄清说明。公告称,乐视网自2017年爆发经营危机以来,贾跃亭多次宣称保证偿还,但未有任何担保实际行动。该公告还呼吁贾跃亭“履行向乐视网提供57亿元借款的承诺”。
公告提到,由于2015年时任管理层在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审批、审议、签署程序、乐视网未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背景下,作为签订合同人超越代理人权限签订合同,造成乐视体育、乐视云违规担保案,导致乐视网因此计提相关负债约98亿元,以至乐视网在 2019年上半年巨额亏损,造成目前乐视网经营极度困难的现状。
据了解,截至目前,贾跃亭已替乐视网偿还债务超30亿美元,待偿还债务总额约为36亿美元,减去已冻结待处置国内资产以及可转股的担保债务,债务净额约为20亿美元。
采写:南都记者 孔学劭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