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帮他人自杀被控故意杀人,问法网评:帮助行为可成立故意杀人罪

时间:2019-11-06 15:25: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帮他人自杀被控故意杀人,问法网评:帮助行为可成立故意杀人罪

问法网小编获悉,近日,一起特殊的故意杀人案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案情大致为,2019年4月24日,19岁的李某(男)路过南宁市凌铁大桥时,偶遇一15岁女生打算跳江轻生,因该女子心生恐惧便让李某帮助推他一把,李某遂照做了。那么李某单纯的帮助行为构成犯罪么?

问法网律师点评,《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文理解释理解,故意杀人中的“人”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自杀是违法行为,只不过因自杀者欠缺期待可能性而无需承担责任;但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虽是出于帮助他人的意图,但其明知将女生从桥上推下会致死,但仍然实施这样的行为,其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目的,客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客观在故意杀人罪范围内构成一致,因此涉嫌故意杀人罪。虽然被害人最终获救,但被告人的行为仍成立故意杀人罪,只不过系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目前该案法院还未做出判决。

问法网律师提醒,切勿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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