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警惕微商,拒绝刷单!滨州市市监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时间:2019-11-03 18:56:4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2日,记者从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商家纷纷推出了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眼球,“双十一”也是各类投诉举报的的高发时段,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一、合理对待各大商家打出的优惠促销活动手段,理性消费。
购物前货比三家,切勿因优惠、促销、返现等噱头,冲动消费。网上购物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或者是网上店铺,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与卖家私下交易,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要求和理由。选购商品前要仔细查看商品相关情况和说明,收到货物时要及时查验,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二、保留购物单据,依法理性维权。
网购商品时,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发生消费争议时,可先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是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警惕任何形式的扫二维码领取“优惠劵”或者是赠送小礼品的行为。
通过扫描二维码领取优惠券或者赠送小礼品的形式成为另一种新兴的热销方式,但是消费者在扫描此类二维码时却无法确认该二维码是否是安全的,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站发送仿冒的电商优惠劵或诱导消费者扫二维码领取优惠劵,但其链接网址为“钓鱼”网站,消费者一旦登录或者是扫描领取,就会造成账号、资金、个人信息被盗的情况。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不要贪图小利,一定要确保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安全。
四、警惕微商。
“微商”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监管制度不成熟,再加上朋友圈的买卖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故存在较大隐患。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要注意核实售卖产品的商家是否有相应的正规资质以及所售产品是否正规的相关信息,尽量采取当面交易的方式,仔细验收商品后再付款。
五、主动拒绝刷单行为。
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体验者应该对其使用的商品或者是享受的服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记不要贪图小利,参与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活动,要主动拒绝商家提供的有偿刷单、刷好评返现给优惠、删评论等违法行为,主动维护自己和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