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王勃,在写《滕王阁序》之前,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
时间:2019-10-31 23:22:4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题:《文人能否“百笑”遮“一丑”?》
作者:曹永亮
“文人”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因为他们在“百家争鸣”中,不断闪耀出他们治世的思想光辉,为时代统治者治理国家所用。所以,这类人就得到了统治阶级不同程度的重用。为表示对这类人的尊敬,从那时起,人们常常称呼这些有“学者”风范的人,为“××子”:如“老子”,“孔子”,“韩非子”等,以此表示对有知识有文化人的敬意。有的为了表达更加尊重的思想,还在名字前面再加上一个“子”,如“子墨子”等。
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为文化和文明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文人”,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文人”的涵义和外延也处在不断的扩大和发展中,逐步分类出“哲学家”“科学家”“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诗人”等明目繁多的种类。
这些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家”,无疑都为历史和文明的发展, 做出了辉煌的贡献,他们光彩照后人。
但是,有些人虽然在某一领域成“家”了,但其人品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瑜中存瑕”,不被后人称道:他们灵魂深处道德肮脏的一面往往被他们某方面一技之长的才能给遮挡了。正是人们常说的:“一笑遮百丑”。
今天给大家说说唐朝一位天才诗人王勃的一段鲜为人知的丑事。
王勃(约650年――676年),汉族,字子安,山西河津人,唐代著名诗人和文学家。
王勃自幼聪颖好学,六岁能写文章,有“神童”之称;9岁能为《汉书》之类的文章作注;16岁科举及第。王勃在文学方面才华横溢,擅长诗和骈文,代表作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和《滕王阁序》,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四人并称“初唐四杰”。
单就个人文学才能方面而言,可以说王勃是一个成就显著的“百笑”之人。
读书做官,是古代文人常态化的价值追求。王勃及第后,一开始,做了个“朝散郎”的小官,但不久,却因为一篇《斗鸡檄》,被贬出沛王府。之后,王勃就过上了大量游览各地山水的“采风”生活。这期间,王勃创作了大量的生活气息浓厚的优秀诗歌作品。
人生有起落。后来,王勃迎来了人生一次顶峰的“官运”(也是他人生最后一次做官):他被派往虢州(今河南灵宝县)当参军。就是在这个参军位置上,王勃干了件“为人处世”极不光彩的丑事,基本上也是因这件事导致其人生短命而亡。
在虢州任上,一次,王勃的一个朋友,官奴曹达犯了死罪。王勃处于朋友感情考虑,就把曹达收留了起来。
但时间不长,王勃经过细致考虑,怕曹达案发牵连自己。于是就对收留曹达后悔了。后悔就后悔呗,不帮朋友的忙,也行,放人家走就是了。然而,王勃,不是这样做的:他把曹达直接给杀了。
事情败露后,杀人是要被判死罪的。也算王勃命好,杀人后,开始判死罪,但不久遇到皇帝大赦天下:结果王勃死罪被免,捡了条活命。但王勃却被永远无法再走上仕途之路,并且,杀人这件事,也牵连到了他做官的父亲,父亲因此被贬到偏远的交趾。
因为杀人被削职为一般平民的王勃,去看望在交趾为官的父亲,途经滕王阁,正赶上滕王阁宴请天下文人宾客。王勃幸运赶上后,就强力抓住这次表现自己才华的机会。
因为王勃才华横溢,诗气磅礴,混世有名,当场诗性大发,随一气呵成,写出了千古名篇《滕王阁序》。
事后,在从父亲那回去的途中,王勃过海 ,不幸溺水身亡。殁年26岁,令人不胜惋惜。
既然是朋友:危难之处,就该“见真情”才对。不说“两肋插刀”了,起码也得“路见不平一声吼”,吓唬吓唬歹人。王勃好了:朋友出现危难,不光不帮,还落井下石,把朋友直接砸在井的最底部。
这是什么人品?标准的“小人”品质!
王勃,当时的想法很现实,也很简单:朋友是犯死罪的人,我不能因为他的案子而受牵连,我要保证我自己的绝对安全(无论何时何地何人,检验朋友交情的含金量,危难都是试金石)!
王勃为了自己不受牵连,而把犯罪的朋友杀了,也许不算极端典型的案例:历史上还有一些沽名钓誉唯利是图的“文人”,其卑鄙的行为,也常为后人所不耻。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句诗,众人皆知,是唐代诗人刘希夷的大作。
某一天 ,刘希夷的舅舅宋之问(著名文学家),看到了外甥的这句诗,不禁拍手称好。但这位舅舅欣赏之余,却向外甥提了个过分要求:要把这句诗的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
这位“宋大人”这也太有点恬不知耻了吧:当面赤裸裸地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外甥很认理,当然不答应舅舅的无理要求。但接下来,这位宋大诗人,就更卑鄙了:竟派人把刘希夷暗杀了。
说的是“古书”,评的是俗礼。古今中外,成“家”的人,常常都是很光辉和光明磊落的人,但具体到某个人,其人生成长的某个阶段,也不一定就不出现阴暗面。这方面,即使是做出很大贡献的“文人”,也很难“百笑”遮“一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