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大连13岁杀人男孩被收容三年这样的结果“无奈”了谁?
时间:2019-10-29 15:01:4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大连13岁杀人男孩被收容三年 这样的结果“无奈”了谁?
文/武杰律师
备受社会关注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事件现阶段的最新结果是,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收容教养。面对舆论广泛质疑,大连警方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蔡某某采取的收容教养已经是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了。
收容教养制度,虽然写在刑法里,但公众对它的认识,还是少之又少。
首先,收容教养不是刑罚。
虽然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但是,收容教养只是政府对于不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设立的一项教育或者说管教制度。
其次,收容教养具体如何操作,不清楚。
虽然收容教养制度写入刑法很多年,但现行有关收容教养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对收容教养的性质、期限、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决定程序、执行机关等重大问题都没有做明确、具体的规定。
所以,这个杀人的男孩,这三年如会如何度过,我们不清楚。
最后,执法者也很无奈。
就本案而言,收容教养已是警方在法律框架内,能采取的最严厉的处理措施了。这样人神共愤的恶劣犯罪,我想除杀人者的父母亲属外,所有人都想对其处以极刑。
但警察是执法者,执法的前提是依法。而法律的规定,只能如此。
执法者很无奈,作为旁观者,也很无奈。
我们只能希望,法律尽快完善起来,希望今后不会有类似的案例,和类似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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