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见优化营商环境再加码
时间:2019-10-28 09:14:0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条例》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10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分别用专章对“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作出规定。指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诚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行政力量的撬动效应非常关键。以制度为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再加码,着实值得一赞。
拆掉“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说到底就是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优势”。事实上,无论条例规定,下一步将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还是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就能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环境就是生产力,亦是竞争力,还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归根结底是为了给个人和企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现实中,吃拿卡要或是拖着不办的情况不乏存在。在一些地方,个别部门,遇到自己的事,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办;遇到企业的事,有好处则帮,没好处则拖;看到企业来求助,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甚至认为“不干事就不会出事”,能解决也不解决,难以解决的更不会想办法解决;或是“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惜话“如金”等等如是。可见,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抓手。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条例》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整治办事难,关乎民生福祉和经济发展;解决群众办事难,给民生问题做好减法;整治企业个人办事难,是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打好行政审批“放得下”、“管得严”、“服务优”组合拳,为权力做减法、活力做乘法,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为政府“加分”,只要做好责任落实、健全好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等,做好服务精准,打造发展热土,就能形成良性发展链。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展望即将实施《条例》,更大力度放权、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责任追究。确立制度保障,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安心,给企业吃下未来发展的“定心丸”,从法治层面厘清政企关系,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定能以制度形式为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夯基固本。(文/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