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宁波业主:小区暴力施工,大树被砍,满目的绿全被毁!
时间:2019-11-22 17:58:5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树,要长成什么样子才能变成一道风景,多少棵树长多少年才能营造出一片绿?其实,这些都不是容易的事。
可是,砍掉一棵树,毁坏一片绿,也就是顷刻之间的事。最近,有愤怒的网友@易水寒天2019在东论上发贴说,小区施工太野蛮,满眼的绿正在渐渐消逝……
亲眼目睹:小区的树木一月内被毁
网友说他住在江北洪塘街道的亲亲家园,曾经这里的绿化非常美好:开窗可见绿,出门可踏青, 鸟语花香,春有樱花烂漫,夏有绿树成荫,秋有丹桂飘香,冬有蜡梅迎春。
可就是这么美好的一片绿意,在一个月内被破坏殆尽。据跟贴网友说这是一次雨污分离的施工。初衷是好的,由于施工过于野蛮,小区引以为傲的绿化破坏得很彻底,业主们很心痛……
如今的亲亲家园,变得像黄土高坡,满目疮痍。网友发贴恳请施工单位:别再如此野蛮粗暴了!用破坏一种环境的方式换取另外一种环境的整治,并不很可取!
目前,施工单位说,工程结束后会把绿化恢复得跟原来一样。可业主们很难信任:十年树木,真的能恢复得了吗?
90多棵16年树龄的桂花树一夜间全被砍!
无独有偶,东论网友@红头螺1也发贴说科技支路路旁两排树,约90多棵的金桂树与四季桂,均是16年以上树龄,竟在一夜之间全砍了!
砍树前是这样的:
砍树过程中是这样的:
就砍树过程,他还拍了一段视频:
树木完全被砍后变成了这样:
对于如此粗暴的毁绿行为,网友深表痛心。他还找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有说明:
违反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将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施工太野蛮,看不下去…
@polo2000_2001
这是借着改造的名头,野蛮施工,严重毁绿,可恶至极!
@白云深处@wechat
施工的确十分野蛮。毁坏绿植,毁坏路面,灰尘飞扬。一出门便是泥灰裹鞋面。更可恶,施工毫无计划,松兰坊之前已施工完成,这二天又来施工,说什么遗漏了。
@奶茶的大哥
做为一个已经居住好几年的业主,看到这样的情形真的很痛心,十年树木这些何止十年啊,野蛮施工,一点规划也没有,真的好好得问责。
@欧文123
施工单位非常的过分,砍伐大树。
@海湾_007@qq
野蛮施工,怎么恢复又没方案,希望最后不是一地鸡毛。
@tht788
每天踏着泥浆进出。
@明月出天山mark
雨污分流,是好事。业主们也都理解和支持。但对于此种开挖毁绿的种种野蛮行径,着实令人触目惊心。
@随风幻想
真的是无话可说了,搞得跟战场一样,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晚上还要看仔细,别掉进去。
@多多妈咪123
请不要做好事的名头,肆意破坏小区绿化,十几年的树木就那样肆意砍伐,真的让人很心痛。
@瑾儿不乖
每天路过小区,看见一堆堆的树枝树干。很大的树,被裁成一段段扔在路边,或者挖出来直接扔在路边等晒干。很多的金桂,已经干死了。说恢复,样板就是铺一层麦冬。
对于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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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东方论坛 图@易水寒天2019 |编辑:繁花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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