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患癌老人当嫖客,迟到的道歉还不够

时间:2019-11-17 11:35:3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错把患癌老人当嫖客,迟到的道歉还不够

文/彭胤

图据水印

“河北唐山6旬患癌老人被当嫖客误抓”这一事件历经多次反复:从乱抓人到进行粗暴对待,从达成赔钱协议到登门反悔要钱……一系列的“神操作”,让围观者完全是看不懂这些执法者到底要意欲何为。最近,该事件等来了“靴子落地”的声音:当地公安局官员专程前往路南区某包子铺经营者张某明家中,就日前发生的起执法“乌龙”事件向其郑重道歉。

不由得,想起一句经典台词——“如果道歉有用,那要警察干吗?”这句台词的本意是着重强调执法者在处理纠纷时的权威性。具有现实魔幻性的是,在“老人被当嫖客误抓”事件中,公安却屡屡成为被质疑的一方,且是接二连三的态势。在执法过程中一言不合就任性,看似态度问题,实是作风问题。很多时候,国家法律确实需要强力执行,但不意味着要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说通俗点,这只能叫耍威风而已。现在,当地公安官员已经登门道歉,事件仿佛也告一段落,公众也希望执法者能以此为戒,切记“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虽然道歉是迟到的,但聊胜于无。仔细读来,发现这个道歉却又难言“郑重”,至少回避了几个关键点。首先,就是办案民警采取按头、压肩等约束性动作,为何结果是导致老人要住院治疗,产生的医药费也是不菲。诚然,执法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我们一再强调,民警执法要像“教科书”一样规范,尤其是面对老幼妇孺的时候,更应该做到冷静和理性执法。遇到像被错抓老人一样不配合的情况,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那也应该有预案和对策,而不是伤及身体的粗暴待遇。

再有,就是对“九万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一笔支出,也是予以回避。在“老人被错抓”事件中,九万元就像一个“物证”,映照出一些基层执法者对于法律法规的淡薄。这笔公帑原本是赔偿费,但发展到后面怎么异化成“封口费”?警察是不是认为这是一笔摆平危机公关的“支票”,因此当事件被舆论关注之后,就愤愤于老人没有履行某种心照不宣的契约精神。当一个错误要用另一个错误来“补锅”的时候,比如九万元,就注定它只能是顾此失彼。其结果,就是政府公信力为此“买单”。

要争取当事人谅解,就应该在道歉中主动承担责任,这是基本常识。道歉通报中,当地公安说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缺乏具体细化的描述:对当事民警的处分是什么,这是对执法者纪律严明的应有表态;对社会公众来说,需要的不止是迟到的道歉。它可以是罚酒三杯,但不能被一笔带过。否则,这就只能像之前无数的老梗一样,沦为烂尾的公共事件。道歉通报没有踢皮球,没有拿临时工顶包,这都是要予以点赞的。但如果能把所有的公共关切点都交代清楚了,大众也当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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