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协同共治积极构建保健市场乱象治理新模式

时间:2019-11-15 15:01:5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创新社会治理】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协同共治 积极构建保健市场乱象治理新模式

一、背景与起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健康强壮的身体成为了“刚需”,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借此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和效果,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制作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通过不正当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加上近乎传销、洗脑般的营销手段,致使保健市场乱象频出,虚假宣传、非法销售等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被一些无良保健品销售者欺骗,在组织免费旅游、讲座、套近乎、拉关系等等各种手段下,花钱买下疗效不明、真假不清的保健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来看,通过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欺骗、坑害老百姓等社会问题,已经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初,天津“权健”事件出现后,“保健”市场的乱象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指责,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彻底铲除我国当前市场中的顽疾的呼声越来越高。我省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副省长王明玉同志先后做出三次批示,各市相关领导也对本地整治保健市场工作提出进一步落实意见。在今年的辽宁省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提出了下大力气整治“保健”市场的提案和建议,要求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二、做法与经过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切实回应社会各界对“保健”市场乱象的关心关切,根据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从今年1月8日起,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和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药监局、省网信办12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辽宁“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我省集中力量对涉及“保健”市场的主体和重点领域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查办,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积极探索我省新型社会治理、保障市场秩序新模式。

(一)部门联动,协同共治。按照国家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的部署和安排,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我省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切实加强整治合力,在整治我省“保健”市场乱象中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建立了联动宣传机制、情况通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沟通机制、明查暗访机制、联合惩戒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七项机制,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省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组建“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省直各相关厅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内部明确责任分工,由省局价监竞争处等七个相关处室为责任处室,负责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条线的工作牵动。各市也均成立了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共同发力开展工作。二是协同共治,成效明显。全省12部门根据要求,积极作为。全省公安部门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降糖、壮骨、性保健品等各类保健食品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打掉犯罪窝点14个,涉案金额520万元。省民政部门立足工作职责,面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群体,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织牢织密对老年人群体的这张保护网,并对全省1940家养老服务机构、7100余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及农村互助幸福院全部排查。省卫健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行为,特别是卫生健康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指导、执法和处罚力度,始终保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高压态势。省广电部门全面组织自查整改,审核在播、待播广告,健康养生类节目817个(次),自行停播保健品类广告15个,清理整顿保健品广告的深度、广度前所未有,效果良好。三是省12部门联合派出7个明察暗访组,直接深入各市一线,了解各地情况,督促各地整改落实。四是“百日行动”期间,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向各地及省直成员单位发出工作推进情况简报。四是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考核。为抓好各省直单位和各市的贯彻落实,我省将“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任务,并按照时间节点由省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办。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整治是打击违法的有效途径,更是提升社会共同治理,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教育震慑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在专项整治中加强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是确保我省整治效果的重要举措。一是全面摸排,初步建立“保健”市场经营者动态信息库。按照全省“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省集中力量对涉及“保健”市场的主体和重点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对本辖区内涉及“保健”市场经营场所、免费体验店、可能招徕消费者进行“保健”商品集中展销的宾馆、酒店等进行实地走访摸排,发挥了较好的巡查警示作用。二是对经营者发布的广告进行实时监测,建立“保健”类广告监测台账。三是对近几年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再次梳理,深入挖掘“保健”市场违法线索信息。四是严厉打击,依法查办“保健”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在“百日行动”中,全省共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615次,开展协作执法807次,出动检查人员69956人次,检查相关场所、主体25706处(个),发放各类宣传文件348707份。全省共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63家,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5338个,检查声称提供理疗、体验等“保健”类服务的经营场所3799个,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267处,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199个。截至目前,全省“百日行动”查办案件共计立案481件。

(三)正确引导,强化宣传。从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看,“保健”市场乱象的一个突出成因就是中老年人、病弱群体对于保健常识匮乏、识假防骗能力不足。因此,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工作中,突出强调了面向人民群众的正向宣传工作。除了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告和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宣传案例警示信息等手段和方式外,还在商场超市、养老机构、居民社区、公园广场、药房药店、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电子屏幕演示,发放宣传单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等,组织开展向特定群体面对面的解读宣传,广大消费者反响良好,识假、防骗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电视专题片《保健品诈骗套路知多少》,该片以精选典型案例和现实中被坑骗的事例为主线,清晰透彻地揭露了“保健品”推销的种种伎俩、套路和敛财本质,通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组织在辖区内社区的反复播放宣传,发挥了较好的警示作用。该片在央视财经《3﹒15政府在行动》节目中播出,为“保健”市场长效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宣传范本。

(四)持续推进,建立长效。为进一步巩固“百日行动”工作成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强化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我局持续推动开展联合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是全面评估工作成效。针对专项整治中的“六个整治重点”“十项违法行为”及“十一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视,对“保健”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迅速组织整改。二是突出督促引导作用。综合利用行政监管手段,通过集中座谈、法规讲解、行政指导等方式,对于重点行业领域的市场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有效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食品、保健食品追根溯源制度,完善“保健”市场监管衔接机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工作制度。

三、成效和反响

通过“百日行动”,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整治效果成效显著。一是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价格违法、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百日行动”,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解决当前保健市场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二是监管力度显著提升,自“百日行动”以来,通过对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排查检查、回头看工作,全面掌握了保健市场经营者情况,强化监督抽查力度,维护了保健市场秩序,全省先后立案查办沈阳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案、东港市于某销售美藤果油、元宝枫籽油、水飞蓟籽油、凝胶糖果虚假宣传案,大连某公司代理违法药品广告案,北票市于某违法会销案等一大批危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保障了群众消费安全。三是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今年4月15日,全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在省市场监管局七楼会议室举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到会发言。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全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案例中,选取我省沈阳、丹东、大连等地查办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为提高我省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提供更加鲜活案例。在“百日行动”期间还涌现出一批社区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基层组织抵制“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行为的典型事例。

四、探讨与评论

当前,国家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已经结束,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在今后长期的整治监管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工作重心,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在此次“百日行动”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取证难、追溯难、执行难、理解难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探索建立“保健”市场经营主体和相关产品“黑名单”制度;积极研究“保健”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有效措施;加大我省“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的溯源治理等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监管执法和群众社会监督持续保持“双轮驱动”,发挥积极效应。

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是监管部门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后面临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应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防止乱象回流反弹,坚决遏制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好社会资源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易行、足够的医学支持和服务,有效防止被过度夸大疗效的保健品所引诱,通过加强综合监管、防范教育指导、完善协同机制等方面工作,营造我省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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